中学时代最爱去的地方便是三孝口的新华书店,在合肥市中心的繁华地段能有一个安静幽雅、书香氤氲的地方很是难得。在这里听一首《高山流水》,捧一本诗书在手中静静品读,这样的时光不可谓不惬意。
我对书的热爱源自于童年时代,那时总喜欢阅读各类带有情节的文字。后来,一不小心对历史和写作产生了感情。我高二的时候发表了处女作,当我拿到样刊的时候,看到自己写的文字用铅字印在上面,散发着淡淡的墨香,那种感觉真的好幸福。
童年时在农村上小学,每逢春暖花开的时候,金色的阳光懒懒散散地撒在书桌上,书页上的铅字与涂鸦显得格外清晰。忽然一阵微风从窗户吹进教室,传出纸张翻动时“呼呼呼”的声音,颇有一种“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的韵味了。时隔多年,回忆起这段时光,感觉亦是弥足珍贵。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何尝不是如此呢?浩瀚书海孕育了一位又一位时代的巨人。青年时代的毛泽东饱览古今,在诗词篇章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评论天下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澳门大学的时候,他和澳大学子分享了自己青年时代的读书经历,鼓励大家多读书,读经典。他坦言,直到今天工作再忙,他也会翻开经典书籍读一读,每次都会有收获,常常觉得开卷有益。
我在一中上学的时候,非常喜欢的时光便是周五、周六在学校外的小书摊上看书。一个人静静蹲在那里,读一读《环球人物》《青年文摘》。有时也会用书掩着脸,偷偷瞥一眼旁边的那个女生。也曾看书看得太入迷,直到夜幕降临,路灯亮起,便在路灯的光芒中,遨游书海。
那时学习任务繁重,作业又多。若是在某个心烦意乱的晚自习上,偷偷拿出书包里藏得一本《读者》,然后饶有兴致地读起来,还要时时刻刻提防着神出鬼没的班主任,那种感觉简直美妙极了!只是到了大学以后,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却再也找不回曾经那种读书的感觉。
唉!可惜这一切终究已是回忆,我们早早地长大,却再也回不到过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直以来,我总认为爱读书的女孩子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和迷人的魅力,这种气质与魅力来自于内心深处,胜过化妆。正如林清玄在《生命的化妆》中所说,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这只是徒有外表的美丽。而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这需要一个人去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心地善良、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
行走在书香墨韵中,岁月从此安静下来。沉醉里,不知蝴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蝴蝶。。遥想中,感悟着生命中的点滴美好,懂得去悦纳当下。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不过是沙滩上的一粒沙。在芳草书香中,学会了浅唱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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