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法学家倡导用终生监禁代替死刑?
——读《犯罪与刑罚》有感
贝卡利亚认为,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处死罪犯的场面虽然很可怕,但只是暂时的。我不赞同贝卡利亚的观点。可以想象一下,假若你是一位死刑犯,你愿不愿意花重金(或者一分钱都不花)将自己的刑罚降为终生监禁/劳役?失去自由纵然暗无天日,但至少能活下去,而对死亡的恐惧,则是源于生物的本能。在体验数日的监禁后,我才会发现往后所有的失去自由的日子该有多么悲哀,但我光是想想死亡这件事,全身的细胞就都开始尖叫发抖。
同样是贝卡利亚的观点,死刑容易引起旁观者对受刑人的怜悯。我不知道我旁观以后会怎么想。但至少在我没有旁观的情况下,(而且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拥有旁观的机会)我心里只会涌起对这场悲剧的怜悯,而非是对这个死刑犯的怜悯。我会本能地怜悯受害者,我怜悯他们终日以泪洗面的家属,我怜悯所有降临在受害者家庭的不幸;我或许会怜悯罪犯不幸的童年,不幸的教育或者不幸的生活环境;我一定会怜悯这一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使得至少一个人失去生命,至少一个人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我不可能怜悯罪犯。他是手上沾满献血的恶魔,他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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