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爱成为义务
10月13日,上海长宁,刘美莲因两度遗弃亲生子被判3年,缓刑5年。缓刑的附加条件是要与13岁儿子豪豪一起生活,还必须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刘美莲案也是国内“强制亲职教育第一案”。
所谓亲职教育就是由专门的机构培养父母养育子女的能力。有人认为,有些父母不能很好地承担角色,就更要学着如何去做,既然生育了,就要为生命负责。也有人认为,即使让父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学会为孩子洗衣做饭,也不能给孩子爱的环境。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爱与陪伴都是不可或缺的,强制教育虽然表面上能够解决“有人生,没人教育”的情况,但也是治标不治本,对儿童真正有用的,是父母真切诚挚的爱,而不是靠一纸文书强制就能得到的关心。
尚不讨论决策存在的必要与否,就以决策的影响力或效果来看,强制决策未必就能彻底解决问题。从道德层面而言,父母本身对儿童就有养育的义务,从法律层面,国家也有相应的养育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法律、道德都对父母养育自己的孩子有了强制规定,但现实中不想要履行义务的大有人在,遗弃儿童的事件仍然赤裸裸的摆在我们的眼前。连强制养育都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强制教育就真的奏效吗?父母教育意识差,教育能力有问题,不在自身找原因却一味想要通过一板一眼的规则来解决问题又怎么能够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即使要依靠规则解决,规则又该如何制定?谁来制定?标准又该如何衡量?这些问题都是挡在制作规则前的一座座大山。
亲职教育虽说是针对部分父母所制,但却给人们的亲情加上了一层“强制”的薄纱。强制亲职教育确实破天荒第一遭,对于强制家庭教育并非是要一棒子打死。只是倘若亲情都要靠法律来维系,那我们的社会又哪里会有温情存在。莫让爱带上规则的镣铐,让与亲情成为强制的义务。大多数父母都是第一次当父母,缺乏经验,缺乏能力,但对儿女的爱却不是冷冰冰的规则可以规划出来的,家庭更需要相互的爱与理解才能更好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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