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病毒袭来。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全国人民都团结起来抗击疫情,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疫情的情况也牵动着每个中国人的心,与疫情相关的信息往往能获得很多关注。当我们感叹于逆行者们的无畏、坚守者们的坚毅时,有些人却利用“疫情”博眼球,编造传播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谣言,借此获得大量关注并利用广告收入从中牟利。
2020年2月份,一篇题为《华南海鲜市场供货商的忏悔书!曝光巨大黑幕!》的自媒体账号文章在“朋友圈”被广泛转发。因涉及疫情热点,这篇文章累计阅读量最终超 1000万次,数十个自媒体账号先后转发。后经有关部门调查,此篇文章由‘网络水军’团伙运作,将2016年的旧帖拼接篡改、偷换内容,并套上和疫情有关的标题吸引大众目光,借疫情热点造谣传播以牟利,单篇文章广告收入可达四万余元。
究其根源,网络谣言利用的就是人们对于未知事件的好奇心和恐慌情绪。在全民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我们无比关注与疫情相关的信息。面对造成如此巨大损失的疫情事件,我们迫切地希望知道疫情的真正来源。于是,网络谣言乘上疫情的快车,幕后编写者们借此大肆牟利。
无论是有关疫情来源的网络谣言,还是诸如“双黄连”可以防治疫情的虚假信息,都给疫情防控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医护工作者和疫情防控指挥人员不仅要控制疫情还要分出精力来澄清网络上的疫情谣言。
此外,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无论是从社会还是法律角度来看都是不可取的。网络谣言编造的虚假的事件不仅影响了人们对于真实事件的认知和判断而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这篇《华南海鲜市场供货商的忏悔书!曝光巨大黑幕!》就在一定程度上抹黑了水产业,让阅读者们对水产养殖业的看法一落千丈,让水产养殖者们遭受经济和口碑的双重损失。而有关双黄连可以防治疫情之类的虚假信息则让原本待在家中的人们纷纷出门扎堆购买,既影响了市场的平衡又增大了疫情防控的难度。除此之外,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是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示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以影响社会治安和违反法律为代价牟利实在是得不偿失。
国内疫情形势虽然好转,但我们依然不能掉以轻心。面对网上传播的有关疫情信息,我们依然要慎重,尽可能通过权威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疫情当前,面对网络谣言,我们更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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