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方能“涌”出“真正人才”
文/张家姐
近日,山东冠县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据了解,农家女陈春秀在高考“落榜”16年后,意外发现自己竟“上过大学”,并且已在山东理工大学顺利毕业。此事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也将顶替者陈某某推上了舆论的漩涡,众多网友纷纷对此表示:“这件事已经触及到教育的底线,不可姑息。”
事实上,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行为已然违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一下七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顶替者陈某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损害了陈春秀的权益,影响了社会风气。
无独有偶,2009年,罗彩霞因为身份证被盗用无法毕业,意外发现自己曾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2011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四学生王慧在办理毕业手续时被告知,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早已在教育部网站注册,注册者为新疆大学的一名学生;而最近刚被推上风口浪尖处的仝卓,依靠自己有权的父亲篡改个人信息,成为“应届生”。诸如此类的事情在社会中比比皆是。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行为都属于考试作弊。在中国,接受教育是千万学子实现梦想的最佳途径,教育公平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然而教育公平这么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屡屡被爆出丑闻,这个问题值得每个人去思考。
从个人层面来说,这些负面新闻的屡屡出现和学生本人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欠缺有关。在这个“唯分数论”的教育体制下,分数成为衡量学生的一切。而在激烈的竞争下,部分学子选择铤而走险,做一些违反诚信原则和法律规范的事情。在这种情形下,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很难得到很好的保障。
针对这种情况,教育机构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机制,注重学生诚信意识的养成,增强学生品德素质的考核,提升学生的道德素质,从而培养出更加全方面发展的人才。
为什么教育公平方面屡屡被爆出丑闻?究其根源,还是因为中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特权滥用成为不少学生的“王道”,“走关系”成为学生取胜的法宝。而这种投机行为会产生许多恶果,不仅会破坏教育的公平机制,还容易导致好逸恶劳、投机取巧的恶习滋生。因此中国的教育机构应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条例,从方方面面去约束教育工作者,严防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论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教育公平更是其中的关键。只有建立公平的教育机制,每个人才能拥有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只有实现教育的公平,社会中的人才才会纷纷涌现,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才能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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