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乌托邦”这个名词来源于高三英语补习的时候英语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部电影——《The Giver》,从那时开始,我便对乌托邦产生了一种好奇心理。但这部电影表达的不是乌托邦思想,而是一种反乌托邦。由于找不到资源,因而仅在课堂上看了电影的前半部分,前半部分主要就描述了一个乌托邦社会。那里的人们每个人从生到死都被安排得妥妥当当,印象最深刻就是生孩子都是一种职业,即“育婴妈妈”,生出来的孩子会被集中送到温室里,等到孩子长到可以离开温室的时候,便会被分配到各个家庭中,每个家庭各有一儿一女。然而,如果这个孩子带有某种天生疾病,那么还没有等到他的家庭时,他的生命便被以某种无痛苦方式结束掉了。每个家庭每天吃晚饭的时候都有个惯例,家庭成员间需要交谈,轮流汇报自己今天的心情或者做了什么事情。等到一批孩子长大,整个城邦便会举行一个盛大的会议,既是为这些孩子根据他们的特质分配适合他们的工作,也是退休老人的“欢送会”。电影的前半部分完全没有颜色,仅有黑白,看似每个人的一生都顺风顺水,实际上透过电影画面仍然可以感受到电影人物的迷茫。
看完了莫尔的《乌托邦》,发现他描绘的乌托邦王国与这部电影里的还是有一定的差别,莫尔的乌托邦更加有温度。初读一遍,对乌托邦里的某些制度或做法感到丝丝奇怪(尽管作者阐述了理由),如将屠宰业视为最下等的产业,因为屠宰会逐渐消灭公民的恻隐之心,屠宰工作全部由奴隶来完成。但我奇怪的是,当奴隶从事多年的屠宰,看惯生死与鲜血,就不担心他们的恻隐之心泯灭了,有一天毫不留情地反抗城邦的公民?尽管对书中某些地方感到不合理,但每每读到他所描述的人们安居乐业、其乐融融的字句,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个个画面,感觉这个世界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般,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但就像桃花源一样,尽管美好,但于现实是不存在的,桃花源描述的仅仅是一个小村庄,或许如今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样的美丽小国度。但乌托邦描述的是一个由城市组成的城邦,不仅涉及人们的生产生活,还涉及城邦的法律制度及与邻国之间的关系,我曾幻想也许这样的社会真的能实现,但仔细分析,这样的社会于现在于未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一,莫尔忽略了人性的弱点。每个人不是生来就勤劳好学聪明,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一直保持真善美。莫尔通过于拉斐尔的对话向我们描述的乌托邦世界,该社会的优越与繁荣很大部分都依赖于公民的美德,将公民的部分不道德行为都纳入了违法的世界,如酗酒。
第二,莫尔的乌托邦主要是针对当时英国社会的不合理,从而描绘了一个与英国截然不同的理想世界,乌托邦所适用的方法与制度,并不见得就适合全世界所有国家。并且,由于乌托邦的过于理想化,即使实现也只能在一个国家的小范围内进行实施,并不能扩大到整个国家。
第三,保存了大量封建制度的特性。奴隶仍然获取不了法律上的人格地位;尽管实施一夫一妻制,但男尊女卑现象自始至终存在,如“女方不管是处女抑嬬妇,须赤身露体,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已婚老妇人带去求婚男子前亮相”,看似可笑的行为,实质上便隐藏着一种男尊女卑的思想,为什么不是男方赤身裸体地求婚抑或双方都以这种方式进行挑选,而仅赋予男方的单方选择权呢?
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莫尔的乌托邦社会具有空想性与盲目性,但他的有些做法确实可称得上高瞻远瞩。如善待邻邦、团结友邻;风险或战略储存,以备应对突发事件;强调精神上的高级快乐,物质上的身体健康;国家官员尽职尽责、体谅民生;以一切巧智手段避免战争发生,倡导和平;修建防御工事等国防建设意识;强调“任何人不能由于自己的信仰而受到责罚”,强调顺应自然、爱护自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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