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人,暂且叫她方小姐,脸上长着浅色雀斑,一头鸟巢似的卷发,身高足有一米八,平时总是穿着看不清结构的外套和裙子,我说她这么穿像捡破烂的,她反过来指责我职业歧视,但好像并没有反驳其他。她总是戴着复杂的波西米亚风格的首饰,仿制牙齿和亚麻编制的草环交错排开,巨大的耳饰垂下夸张的穗子。
方小姐的性格和她外表一样嚣张跋扈,总是张着嘴大笑,我觉得我能透过她的喉咙看到气管。她经常让我想起老舍先生在《母鸡》中的一句话:“到下蛋的时候,它差不多是发了狂,恨不能让全世界都知道它这点儿成绩;就是聋子也会被它吵得受不了。”虽然方小姐不会下蛋,但能让她如此吆喝的事情可多了去,比如买了条新裙子,也要跟我大声分享,我甚至觉得她脸上的雀斑也会在那个时候排成一行字——快来夸这个裙子好看!
如此行事乖张的方小姐,我以为在我平淡无奇的人生里不会出现这样的人,至少认识她的时候我还在枯燥的中学时期,做事拘谨而朴素,别说戴那些可以把人半个耳朵扯下来的复杂耳饰,哪怕只是把方小姐的一件T恤穿到学校,都会被老师赶回家去换衣服。我有的时候会觉得她无比聒噪,像一群鹌鹑当中突然出现的鸵鸟,用她一米八的身体把平静的生活扰得鸡飞狗跳,但更多时间是在因为学业压力烦闷的时候,被她咋咋呼呼招呼过去做一些别的事情而转移了注意力,她似乎从不关心我的学习,她也不在乎我是不是正在因为青春期敏感而无聊的事情哭泣,她只关心自己——比如让我数她的雀斑有没有比上个星期更多。因此在其他一些同龄人因为学习成绩或者荷尔蒙而暗自神伤的时候,我在给方小姐整理她缠在一起的项链,所以少了很多崩溃瞬间。
到高三的时候,她似乎也意识到我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陪她胡闹,于是我见她的次数逐渐减少,虽然她每次还是会大叫着让我夸她的新衣服好看。我和她说,如果我考不上大学,也希望能和她一样活着。她说不可以,世界上不能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我觉得她好奇怪,但同时又被她张嘴大笑时的氛围感染,也跟她咧着嘴笑起来,暂时忘记了刚刚想象的因为高考失利而流浪街头最后饿死的画面。
高考前一天方小姐和我说她要离开,我问她要去哪里,她没有回答我,只说她看出来我其实很烦她,我不能否认,因为她有的时候真的如母鸡一般聒噪。但她转眼又大笑着说没关系,因为她看出来我也很爱她,我说是的,我不能离开你。于是方小姐第一次很正经地跟我重复了一遍那天的话,她说:“可是世界上不能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然后她就没有再理我。
等高考结束,我成年的那天,方小姐彻底消失了,我再也没见过她。但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大家都不记得有方小姐这个人,这也不算奇怪,毕竟她之前只是作为一个虚拟的朋友出现在我的身边,她完成了她的使命,陪我度过了漫长的三年高中,将我渡过河岸,送到成年人的码头,就转身寻找自己的摆渡人了——毕竟她还是最在乎自己。
但我依然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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