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近代中国外交
清朝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最终使中国由强盛走向落后衰败。1840年英国发动了鸦片战争,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中国政府腐败无能,饱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欺凌与压迫,那时我们的外交是“屈辱外交”。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国家蜂拥而至,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北京条约》、《天津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一步步丧失了主权,一步步沦为完全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在凡尔赛宫举行,会议是为了拟定对一战战败国德国和其他战败国的合约,维护一战后的世界秩序。中方代表要求“归还德国所占领的山东胶州湾地区、撤出国内所有的外国驻军、取消租界”时,却遭到了日美英法等国家的反对,他们无视中国战胜国的地位,决定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特权转交给日本。
“弱国无外交”这一道理深深印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直至今天,我们都不敢忘记当初那段备受屈辱的时期,我们不断从中汲取教训,完善和发展我们的外交方针与策略。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形势,美苏争霸使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基本形成并走向对立,形成两极格局。美国对新中国采取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的政策,中美关系长期处于敌对状态。
新中国成立前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成为中国政府始终坚持的外交原则。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定外交的首要任务是:彻底摧毁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控制,恢复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为此,提出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的三条外交方针。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与印度谈判解决两国之间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时,周恩来总理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印度的支持后被写入中印之间的协议。从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的准则。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的外交打开了新局面。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中美关系正常化,中日邦交正常化,昭示着新中国外交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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