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博主在社交媒体上讲述了自己被迫离职的经历,该博主曾在乌克兰留学期间感染新冠病毒,痊愈后回国在某机构担任俄语老师。然而几日后,因机构得知博主曾感染过新冠病毒,于是以此为由要求该博主离职。
刚从乌克兰战火硝烟中平安归国的留学生,还没好好感受祖国温暖的怀抱就被被泼了一盆凉水,原因是该女孩找到了一份教俄语的工作,然而还没高兴几天,该机构就以得过新冠肺炎为由辞退了该女孩。在视频中,女孩这样说:“我们拿到了绿码,拿到了通行证。但如何去证明我们没有病?虽然我已经做了很多很多次核,我们战胜了病毒,却还要被当作病毒一样去被孤立和排挤。”
如果真是因为曾经得过新冠病毒被开除,那么就是一个恶例,不讲科学与人性,是赤裸裸的歧视,明晃晃的违法,在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该机构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并予以严厉处置,还社会公平。
疫情之下最不幸的除了死亡,不是感染新冠,而是感染后被歧视被孤立被剥夺工作的机会。这意味着得了新冠后有可能不仅失去饭碗,还会失去尊严,所以病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把已经康复的健康人当做病毒来对待。据相关报道统计,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经超过五亿两千多万,如此庞大的受害群体,在灾难面前我们要做的同舟共济、守望相助,这样才能共渡难关,而不是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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