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桃子老师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花园种花》这一幼教跟唱歌曲,一经发布便斩获百万播放。一大批幼教老师纷纷跟进模仿,发布演唱视频。其中,黄老师在一众模仿者中脱颖而出,截至目前,b站转载黄老师的视频播放量已达102.9万。
此外,黄老师还抓住流量风口,在五一期间通过直播涨粉500多万,礼物收入达100多万,可谓赚得盆满钵满,就连央视和新华网也对其进行报道。
但是据悉,《花园种花》这首幼教歌曲并非桃子老师原创,其第一作者为苏苏作词、作曲、编曲。随着跟唱视频的发酵,越来越多的网友发现其节奏旋律与周杰伦大火的《听妈妈的话》高度相似。一时之间,该歌曲是否原创以及是否侵权引发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详细规定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权利,表演者将音乐作品进行公开表演,需要获得著作权人即词曲作者的许可。桃子老师等一众幼教老师对《花园种花》进行翻唱,并通过短视频获取经济收益,这一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原作者苏苏的侵权;黄老师在五一期间直播演唱《花园种花》,并通过礼物获取巨大经济效益,是否应该向原作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报酬;苏苏虽为原作者,但其作品旋律节奏与另一作品高度相似,被“借鉴”的原创音乐人的利益谁来保障。笔者认为,幼教歌曲走红网络的同时,以上这些问题更应得到关注。
以音乐视频传播为例,若未事先经过合法授权,擅自翻唱歌曲并录制视频传播,可能会侵害词曲作者的表演者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使用了伴奏,还可能侵犯了录音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音乐版权的复杂性导致一个简单的翻唱行为,可能会同时损害多个权利人的利益。
此外由于互联网传播内容速度快数量大,著作权人不具备及时发现侵权行为的能力;同时维权成本高且耗时耗力,绝大多数原创作者选择置之不理或是简单的要求删除下架,真正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极少,这显然与我国日益完善的著作权法相矛盾。
在高度发达的互联网传播时代,“花园种花”类的事件并不少见,原创音乐人的权利真正得到保障,还需要国家、平台、每个听众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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