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子的倾斜中探寻自由
自古以来,人们对自由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亚里士多德就认为,自由是出于自愿的行为选择;在黑格尔那里,认为自由是与必然直接联系,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中,自由则成为了存在就是虚无后,人们最为沉重的负担。人们对自由的渴望,如同扎根在心中的大树,无法拔除。在马克思这里也有自由。但与上述观念的立足点不同,马克思以此岸的“尘世”为阿基米德点,看见了只存在现实的人而不存在抽象的人,他所论述的自由更具有现实性与解放性。 马克思在其《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这篇博士论文中就提出了“定在中的自由”。他认为,原子的直线远东并非体现它的本质,而偏斜运动才能展示对外在空间性的否定和对自身坚实性的坚持。“自由不仅包括我靠什么生存,而且也包括我怎样生存,不仅包括我实现着自由,而且也包括我在自由地实现自由。”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性”,事物的发展都必将受客观规律的支配,而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人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必须在遵循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其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正是客观规律的存在,人们总是不能做到完全的自由。正如偏斜的原子依然处在其规律体系之中,我们也不可能超越当前的环境而真正的完全自由,我们的行为总是基于当前的现实而做,哪怕是在理性的思考都源自于当时的环境。没有什么能是否定规律的存在,哪怕是自由的意志也不行。当我们面对生活的种种时,我们从来都不能不考虑后果的肆意妄为,生活从来是不完全的自由。我们所前往的,只是一片单调重复的荒原而已。 但即便如此,我们能因为这样绝望的前途就止步不前吗?不,我拒绝!推着巨石的西西弗斯,当他面对自己被夺走的命运时他选择了行动,面对着没有意义的生活他自己为自己创造了意义;跑在中山马场上的乌拉拉,从来不会因为失败的命运而退缩。规律的存在并不能决定我们的命运,而自由,就是哪怕知道了必死的结局也会毫不犹豫的走下去。面对生活的万丈深渊能为了自由纵身一跃,虽九死其犹未悔。自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终原因,是人在认识了一切规律后依然愿意走上一条不可能的绝路。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面对未知的深渊,我们迈出一步。这一步,我们夺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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