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B太更新视频,和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去往此前卖鬼秤老板店铺内进行检查。检查中,老板称7岁女儿因脑干肿瘤在前几天去世,B太为老板的遭遇感到心痛,向其捐款2万,老板也认识到了卖鬼秤是错误行为,目前,此事还在处理中。此前,在B太发布的视频中,该老板在福州百万举报卖鬼秤的悬赏下,因女儿生病需要吃药,仍铤而走险卖鬼秤引发大量关注。B太表示感到心酸,但一码归一码,还是要去了解下。(5月30日 北青网)
这件事也引发了网友广泛的讨论。有人认为,B太的做法体现了人性的光辉,展现了社会的温暖;也有人认为,B太的行为可能会给其他违法者带来错误的示范效应,让他们觉得只要装可怜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的确,我们不能因为同情而放弃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因为宽容并不意味着纵容,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关怀和帮助。而我们需要的是既有法律的刚性约束,也有社会的柔性关怀。正如B太所展现的那样,我们可以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同时,不失人情味,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更有温度的社会。“法不容情”或许是维系秩序的基石,但“人间有情“则是构建社会的润滑剂。
从法律角度来看,卖鬼秤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鬼秤”是一种经过改装的电子秤,可以通过遥控器操控,使得计量结果偏离实际值。这种现象在市场上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一些菜市场、水果摊等地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无法察觉这种欺诈行为,从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尽管执法部门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鬼秤”问题仍然存在。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使用这种欺诈手段。正如B太所发现的那位因女儿生病需要吃药而铤而走险卖鬼秤的老板一样,他们明知这是违法行为,但在生活的压力面前,还是选择了这条道路。这种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的行为,无疑是不可取的。而我们必须明确,法律的底线不容突破。无论个体面临怎样的困境,违法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这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不可或缺的前提。
但从情感角度来看,在追求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也不应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同情和理解。正如面对老板的困境,B太没有袖手旁观,而是选择伸出援手,给予关爱和支持。就像网友说的那样:“虽然不能容忍市场中的不诚信行为,但面对个人遭遇如此巨大的困难时,社会的温暖和互助显得尤为重要。” 林肯曾言:“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的实质是手段,但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人们带来希望和鼓舞,让人们产生对这个世界最真诚的爱意,才是法律的意义。而社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为那些真正处于困境中的个体提供合法的帮助途径,避免他们因绝望而走上违法的道路。
关于“法不容情”还是“人间有情”的讨论,事实上,这两者并不矛盾。一方面,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另一方面,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当遇到他人遭受不幸时,社会的同情心和人道主义精神也应得到体现。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而设立的,它不能因为个人的情感而有所偏颇。然而,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具备基本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关心他人的命运和困境。正如B太所说:“一码归一码”,他既没有忽视法律规定的重要性,也没有对店主的个人困境视而不见。就像鹖冠子所说:“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罚不可不判,但“制万物”亦须有情。
“情”是人的本性,“法”是“情”的理性自我约束,二者是发展的先后问题,也是一体两面问题,不可单方面割裂。这一事件不仅是关于法律与情感的较量,更是关于如何在维护社会正义的同时,保持人性的光辉和温度的思考。它提醒我们,在追求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不应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同情和理解。法律的严肃与人性的温柔可以并存,在坚守原则的同时也可以不失同情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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