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国家政策的新动向,必须要与政府机构沟通,想要探听小产权房的政策新动态,当然就少不了与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了解政策动向。研法致思团队有幸邀请到东莞市凤岗镇法律服务所黄副所长,与我们进行交流。
(研法致思团队在做访谈前的最后准备)
交流中,黄副所长提及:
大小产权应该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小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种房也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现在的国家政策不允许建造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买卖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合法的。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房地产商可能涉及商业犯罪领域,触犯刑法,对情节严重者可以定非法经营罪。因为小产权房的买卖存在严重的逃税避税行为,没有缴纳正规房产买卖中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等。
(访谈笔记)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购房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小产权房,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而如果所购买的小产权房被政府无偿强拆了,就可能面临房产商无力偿还的情况。
另外一方面,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正式的房产证,不能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所以,二手房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买不到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出售,购房者不能通过合法的方式转让过户,买卖的房屋难以进行保值或者增值。
(研法致思团队采访中)
而被问及小产权房的现状时,黄副所长表示:2010年前后,深圳就有较多的小产权房了,东莞是2013年前后才比较多;而东莞政府已经叫停了小产权房建设,不允许建造新的小产权房。对于顶风作案,违规建设的小产权房,政府实行强硬的打击措施——强拆,以遏止小产权房现象的蔓延。
黄副所长提醒民众,购买小产权房具有较大的风险,购房意向者不要轻易涉足其中。
结束访谈后,黄副所长跟我们讲述了法律服务所的各项职能,以及东莞市凤岗镇法律服务所近期取得的一些成就,激励我们在校好好学习专业知识,在假期要多实践,让理论结合实践,争取毕业后为国家的依法治国战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
(感谢黄副所长百忙中接受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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