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刚过,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调研员陶嘉顺(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2月25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陶嘉顺立案侦查,3月18日,陶嘉顺被依法逮捕。此案经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12月1日,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陶嘉顺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陶嘉顺利用职务便利,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等单位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贿款共计2487.76万元。
2017年4月1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嘉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兵贵神速选准案件突破口
2015年12月2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收到洋浦纪委转来的陶嘉顺涉嫌受贿的线索,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涉嫌通过其大嫂易某等人名义成立的海南嘉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正公司)收受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贿款1000多万元,所得赃款大部分转至其大嫂易某、侄子陶某等亲戚名下;二是以高于市场价出售房产给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张某,可能存在差额受贿问题;三是海南路航工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晏在2012年7月为陶嘉顺儿子陶正川支付购房资金100万元。
办案人员经过对纪委移送材料的全面审查,发现陶嘉顺涉案金额虽巨大,但如何选择突破口却成为一大难题。如果以亲戚名义成立公司收受贿赂为切入点,那其大嫂易某是不能回避的对象,但易某已于2013年底死亡;如果以张某高价受让房产为突破口,那受贿差额如何准确认定?最终,他们决定将调查重点放到李晏身上,对李晏与陶嘉顺及其家属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汇总和梳理。办案人员注意到,有一笔发生在2015年6月、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的转款,这是陶嘉顺侄子陶某转给李晏的一笔钱。
2012年7月,恰好是李晏给陶嘉顺儿子陶正川支付100万元购房资金的时间。办案人员判断,这笔不合常理的转账,可能是陶嘉顺为了掩盖陶正川购房资金来源之举。
办案人员决定立即传唤李晏。
顺藤摸瓜传唤涉案人
李晏,海南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与陶嘉顺是大学同学。李晏被传唤到案后,反复强调自己跟陶嘉顺是校友关系,那100万元购房资金是借给陶嘉顺的,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在办案人员出示初步证据陈明利害后,李晏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李晏曾在2011年向陶嘉顺借款300万元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于2012年7月通过支付陶嘉顺儿子购房款的名义,还款100万元给陶嘉顺,剩余200万元借款则转至陶嘉顺大嫂易某账户。2015年6月,陶嘉顺闻听反腐风声吃紧,怕纪委查出这300万元有问题,就通过其侄子陶某的银行账户转账130万元给李晏,要求李晏咬定这130万元是归还其2012年7月支付陶正川购房款100万元的本息。就这样,二人达成攻守同盟。
之后,李晏就自己如何帮助陶嘉顺获取高额好处费,联系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提取现金,以及陶嘉顺如何收取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项目回扣等情况进行了交代。
根据李晏提供的信息,办案人员决定先扫清外围,获取并固定证据。他们兵分两路,一路调取洋浦经济发展局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的所有项目合同、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及其具体经办人员信息,为下一步审讯工作打好基础;另一路迅速接触具体经办人员,找到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院长周某。面对检察机关的调查,周某交代了李晏帮助陶嘉顺联系广东航运规划设计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收取回扣款的事实。
随后,办案人员找到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院长续某,他交代了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在陶嘉顺的帮助下承揽其分管项目,并通过与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的方式向陶嘉顺输送数百万元贿款的事实。
法律攻心瓦解心理获口供
案情逐渐清晰,办案人员决定传唤陶嘉顺。办案人员采取了“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在讯问时运用循序渐进的策略,一开始“围而不打”,不介入案情;等时机成熟,办案人员提及案情抛出证据:“陶嘉顺,你说说李晏为你联系签订虚假项目分包合同的事?”这句话顿时让陶嘉顺坐立不安,脸色铁青,不停地擦拭手心,随后便说:“我认罪,我要主动坦白。”
2011年初,时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的陶嘉顺负责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前期工作。在这个项目招标之前,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艺公司)总经理徐某找到他,说儒艺公司想在洋浦做一些咨询设计项目,并承诺事成之后会感谢他。陶嘉顺清楚对方话语的意思,就向对方介绍了这个项目情况并告诉对方想做可以参与投标。后儒艺公司中标了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C标段咨询设计项目,合同标的额为650多万元。这个项目完工后,徐某为了表示感谢,送给陶嘉顺好处费180万元。正巧当时李晏找陶嘉顺借钱,他就将李晏的银行账户给了徐某,没几天李晏就告诉他,自己公司收到了儒艺公司转账的180万元。
2012年7月,李晏向陶嘉顺提出还他300万元。此时正值其子购房,所以他让李晏将其中100万元打到陶正川卡中,剩下的200万元打到其嫂子易某银行账户中。为防止李晏转给陶正川的100万元购房款日后出事,2015年6月,陶嘉顺特意安排侄子陶某向李晏写了一张“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的凭据,以此造成李晏转来的100万元购房款已连本带息归还的假象。
虽初战告捷,但陶嘉顺通过开设嘉正公司收受贿赂的事实还没查清。“你刚才只是交代了一小笔受贿事实。现在你将嘉正公司的经营范围、营业额及纳税情况详细说说。”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向陶嘉顺提出了这个问题。
“嘉正公司是我大嫂经营的,与我没有半点关系。”陶嘉顺似乎早有准备。
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决定避开锋芒,从其妻子曲某自嘉正公司成立便负责嘉正公司报税业务说起,“你说嘉正公司与你没有关系,但嘉正公司的名称,就是你和你儿子姓名中第二个字合并而成;而从公司实际经营看,大嫂不过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嘉正公司实质上是你全家人在经营。”
陶嘉顺最终承认,自己利用亲戚身份开设嘉正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分包合同的手段收受贿赂。至此,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帮揽项目受贿两千多万
审讯在继续进行。接下来,陶嘉顺开始交代他的其他问题。
2010年初,时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的陶嘉顺分管交通运输,负责洋浦大桥前期工作。当时,在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市政部任经理,也是其大学校友的华某找到了他,说他们设计院想要承揽洋浦大桥工程前期设计咨询审查项目,请陶嘉顺提供帮助,并承诺会给好处费。因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是国有单位,不能直接提取好处费,他们便商定找一家分包公司,采取签订虚假分包合同的方式将好处费转给陶嘉顺。之后,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拿到了洋浦大桥的工程设计咨询审查项目,合同金额大概200万元,后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与嘉正公司签订虚假分包合同,将好处费60万元转到了嘉正公司。
2007年至2015年间,陶嘉顺接受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院长续某的请托,为该设计院承揽洋浦港总体规划项目、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A标段咨询设计项目、洋浦港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洋浦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5年,陶嘉顺通过指定嘉正公司银行账户,以收取项目合同款的名义,先后4次收受续某给予的钱款共计524.4万元。
2010年7月,陶嘉顺接受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叶某的请托,为该分公司实际承揽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D标段咨询设计项目提供帮助。2011年初,他们按照事先谈好的好处费为合同标的额的40%,并以收取项目合同款的名义,让叶某将280万元好处费打入嘉正公司账户。
他一口气交代了收受数家设计院及设计公司钱财的犯罪事实,加上先前交代300万元,涉案金额共2487.76万元。
根据陶嘉顺交代的17起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专案组派出办案人员奔赴北京、天津、武汉、深圳等全国10多家单位,找30多名证人调查取证、固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为日后的起诉和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善用谋略全力追赃成果丰
多年的办案实践证明,衡量贿赂案件办理是否成功,赃款赃物的追缴是关键一环。为最大限度追回赃款,办案人员采取搜查、冻结等措施,防止家属转移赃款。陶嘉顺受贿案立案当天,专案组就安排专人对陶嘉顺住所进行搜查,对嘉正公司、陶嘉顺个人及家庭成员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进行冻结,确保账面赃款能够追回,此举追回赃款共计200多万元。
办案人员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资料发现,行贿单位将赃款以分包费的名义转入嘉正公司账户,随后这些钱被陶嘉顺陆续转入易某等10多名亲朋的个人账户。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都是陶嘉顺。办案人员先调取这些账户的开户信息和银行流水存根,摸清每一笔赃款的具体去向,紧接着找到这10多名陶嘉顺的亲朋反复核证,这些人均表示对账户里面的赃款毫不知情,在此,追回赃款800多万元。
在较短时间内,追回赃款1000多万元,对此,办案人员决定一鼓作气,动员陶嘉顺家属及其他相关人员主动退赃。很快,将陶嘉顺转账给李晏的130万元赃款顺利追回。接着,经侦查发现,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公司账户上有300多万元赃款尚未与陶嘉顺办理交接,办案人员通过不懈努力促使该公司主动上缴。同时,陶嘉顺妻子曲某对丈夫的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表示痛心,为争取陶嘉顺从轻处理主动退出赃款200多万元。最终,此案追回赃款共计168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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