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民群众对国旗的认识,在大众心里树立起对待国旗的正确态度标杆,并善于用法律保护国家的形象,增强对国旗的热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级第二团支部于11月27日在福州市金山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展开以“我与《国旗法》”为主题的团立项活动。
当日,团支部成员大范围地向正在公园活动的市民们发放普法单,并耐心向大家讲述着近几个月来发生的侵犯国旗事件,并在此基础上,热情邀请这些感触颇深的热心听众们在表白墙上写下真挚话语。镜头停驻在了那一刻,它记录下了大众对于国旗的敬畏之心。
加之以团支部成员在我校国旗护卫队的历练经历,团支部结合本专业特色对国旗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国旗法》的制定,是国家形象、国家权威得以树立的有效手段,但对于我国公民们来说,这部法律带来的“他律”远不如内心对国旗的敬意这种“自律”来的更为有效。因此,增强大众对于国旗的认识更能激起群众利用法律保护国旗的意识,建立知法守法的社会长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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