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行”,始于“足下”
“叔叔您好,现在还是红灯,不要着急,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闯红灯!”、“这位阿姨,电瓶车不要超过斑马线,这样会妨碍行人过马路”、“小朋友,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一定要注意安全”,在外环东路的十字路口传来了这样的声音,原来是外国语学院“闪耀湖城之光”实践队的志愿者们在进行文明交通劝导。
为响应湖州文明城市的建设,7月8日早上7点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执指挥旗,在外环东路,苕溪东路的十字路口进行第三天的交通劝导。志愿者值守在路口各个方向的人行横道,提醒市民文明行车、文明行走、引导市民礼让,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做文明交通参与,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做文明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交通文明;行文明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开文明车,不超速不抢道,酒后不驾车,斑马线上避让行人,红绿灯前不抢行。
文明城市的创建,并非一日之功,不仅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也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从自己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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