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周富鸿)4月1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在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德智楼9B314教室开展交流会。该院副院长李文革做主讲人,中级人民法院部分人员,该院部分学生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该院副院长李文革致欢迎辞。他从该院长期探讨的“送法下乡”活动出发,引出关于“法院到法学院的距离”的思考,又讲述该院教师杨信在破产法领域开展的关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提出法院与法学院之间开展开放性合作的可行性。对此,州中级人民法院代表指出,在习近平法治新时代,国家和社会对青年的期待加大,法学院选拔被赋予新的含义——培养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护。他以树立四个意识为落脚点,希望学生坚持学习,提高能力,敬畏法律,不忘初心,为人民群众服务。随后,法院代表从楷模意识与人生规划出发,根据自身经验为学生提供未来职业的选择建议,并同与会学生就“法与情之界限”问题交流看法。
最后,李文革作总结,他强调学生必须认识法院与法学院的不同之处,明确个人未来的目标。他也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为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悉,此次会议旨在加强该院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为该院法学学科建设提供指导性的建议。(责任编辑 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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