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以《转化型抢劫罪的若干问题》为主题的《形事案例分析》第三期“双师同堂”教学讲座在德智楼9A410教室举办。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钘担任主讲人,湖北民族大学刑事法治研究所所长黄继坤任主持人,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到场学习。
讲座伊始,张钘以对检察机关职能的认识为引与同学们进行课前交流,他从“转化型抢劫的构成要件”讲起,强调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行为的犯罪客观方面。
随后,张钘围绕“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转化型抢劫罪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三个方面展开课堂教学,他通过具体案件引出“转化型抢劫罪与抢劫罪异同”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引起在场学生思考。
最后交流环节中,张钘结合自身职业经历对在场学生从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四个职业角度提出未来从业要求与期许,并以“法治就是理想,法治还在路上。”勉励在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培养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成为一个优秀合格的法律人。
讲座结束后,黄继坤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他鼓励法科学生要在刑法学习过程中培养独立的法律思维,加强法律职业能力,在将来面对具体案件时秉持法理,保持客观公正。
据悉,本次讲座的开展有助于学生拓展法学视野,促进学生构建系统化思维模式,加强与社会实践的联系,为未来的学习提供了新参考、新思路。(责任编辑 王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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