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湖北大学哲学院魏敦友教授受邀莅临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并于德智楼9A405会议室开展主题为“从中国文化的三次转折看法治中国的生成与建构”学术讲座,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之伟受邀出席,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任主持,部分教师及部分19级学生参加。
讲座伊始,魏敦友教授从恩施历史与自己的学术联系出发,谈自己近年来的学术研究及感受。随后,他浅谈王利明教授《只懂法律,而不了解其它社会知识的法律人是不成功的》,提醒参会人员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不忘加强对社会知识的汲取,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为法律实践打好基础。同时就专访梁治平相关文章《法律不仅是制度,也离不开其背后的意义世界》谈个人感受和认识,建议法学生在学习法律时将东西方法律制度相结合,勿只偏向于其中一方。他结合唐朝法治发展谈到“认为法学需根植于生活,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而规则也不是抽象并束之高阁的,它体现于社会生活。”他从哲学角度分析法学不是一门学科,而是世界观——看待现实生活和人文世界的范式。他在比较文化史视野下的文化自觉时认为,新文化运动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熏陶仍在继续,古今中西之争仍未结束,中西文化之间的冲突虽随着社会发展逐渐减少,但仍然存在。对西方文化和本国文化的反思仍需加强,增强文化自信应是必然。(责任编辑 王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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