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堵的早晨终于到了南京大学劳动援助中心进行参观学习,老师向我们讲解,援助对象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纠纷主要是劳动争议,包括工资、工伤、劳动合同解除等。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禁止收受财物,保障真实的援助,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指出,判断法律关系是最重要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要做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下午到了江苏省总工会交流学习,程律师告诉我们法律援助中心与信访合作办公,对案件分流处理,工会的职能主要是: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其中最基本的是维权,通过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职工的权益。援助的对象有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工会干部、基层工会组织。有3支主要的维权队伍,工会工作律师、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同为职工维权服务。
一天的学习,让我对劳动法有了全新的认识,劳动关系必须先仲裁,而不能直接起诉,这与其他法律关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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