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栓好那条“管制”之链
文/陈锦兴
在“湘潭大学狗咬人”事件所引发的广泛讨论中,一方认为“流浪狗咬人”罪在学校“打狗队”失职,没有做好防范措施,保护校内学生的安全。也有网友对“爱狗人士”进行了强烈谴责,称其盲目爱狗的行为不切实际,并表示该校曾组织过“打狗行动”,但途中遭到爱狗人士的反对,最后打狗行动不得已被中止。
客观地讲,“狗咬人”的罪责既不在“打狗队”,亦不在“爱狗人士”身上,而在于管理体制的缺失。管理工作一环扣一环,紧紧相连,任何一环都不能出错方能形成一条坚固的铁链,才能防止“校园流浪狗咬人”事件的再次发生。
狗的第一负责人当属它的主人。然而,不少在校学生自我管理、责任意识不够,“自我管制”意识也十分淡薄。想养宠物的时候就私自把狗带进学校,毕业之后不知如何处理就将狗遗弃,导致其最终变成“流浪狗”。狗伤人的第一层原因就要归结为,学生“自我管制”的缺失所导致的流浪狗的出现。
学校自然也脱不了干系,其“规章管制”从制定到执行都有不尽完善的地方。校方对校园内长期存在的“流浪狗”问题,一直未提出过明确的管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狗咬人”事件发生后,才匆忙表示尽量避免同类事件发生,而此举无异于亡羊补牢,悲剧已然发生。另一方面,校方曾组织的“打狗行动”,却因中途受到阻力就草草了事、不了了之,毫无“执行力”三字可言。而后成立的“动物协会”更是权责不明,名存实亡,后期只是简单的对校园内的流浪狗施以不定期的人文关怀——路边投食。校园管制的缺失,为流浪狗的“成群”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条件。
往大了来说,社会“动物管制体系”更是充满弊病。国家和地方对于“动物管制”的相关政策的关注度还太少,没有形成一套自上而下、完整成熟的“动物收容管理体系”。相关动物管制机构和场所少之又少,管制力度也缺乏力度。在某些地区,对动物的检疫治疗相当缺乏,农村家庭若想要给狗定期打“狂犬疫苗”做“检疫”更是难上加难,且大多数人家防范意识不高,对疫情的处理还停留在“简单打死”和设立“卫生站”的方式上。这样一来,到真正的疫情来临时,大多数“疑似患病”的狗也就大多难逃被“冤打致死”的命运。基于
“管”和“治”条件的简陋,“给狗确认病情、对症治疗”的想法也就只能停留在“愿望”的层面,难以实现、普及。
虽然“打狗队”为人类健康而打狗,用心良苦、但手段粗劣却也遭人痛恨,另一方“爱狗人士”爱狗心切,也是陷入了“盲目爱狗”的质疑和非议的非议当中,双方最后都落得个
“里外不是人”的骂名,然而他们其实是替“管制缺失”背了这口“被追责”的锅。
湘潭大学校园流浪狗的脖子上,本应挂着铁链,可如今这铁链的三个扣子全都掉落,整条“管制之链”自然拴不住狗了。于是流浪狗们穿越重重障碍,穿过“管制之链”上的学生的自我约束、管制之环;穿过学校规章、部门队伍之环;穿过社会动物收容、治理之环,最后,一口咬到了那位在校女生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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