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6日,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社区矫正调查研究暑期社会实践队一行人来到洪山区司法局,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洽谈实践的相关事宜。
而后各队员分别到洪山区司法局所管辖的珞南街司法所、关山街司法所和卓刀泉街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
队员日记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这个学广告的会去司法所工作。
社区矫正对一般社区居民和学生其实是一个陌生的话题。服刑人员不需要在监狱服刑,而是安排在原居住社区做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来进行改造,并且不要求对社区居民公开身份。
社区矫正实际上是一项,可能每天都在居民身边发生,但居民却从未意识到的一项工作。
我阅览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除了定期去所里报道、非特殊情况不能离开武汉市、手机需要开启定位并被监控以外,服刑人员写的数篇思想汇报令我很感兴趣。
从两面信纸渐渐缩减到一面信纸的思想汇报里,他们写下自己对过去犯罪行为的忏悔,或者完成某次社区清扫服务后的感想。隔五天左右,就会有一份报告来证明他们的反思、善良和正直。
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接受矫正小组和司法局的监控,频繁提交200-500字的思想汇报,使他们成为一位“隐形”于社区的服刑人员,并获得相对宽阔的活动范围。我觉得这种交换十分有趣。
——摘自队员实践日志
习法学两年来,深感自己只学到了皮毛,很是忐忑与惶恐。可实践过程中接触的所长亲切和蔼,两个年轻的姐姐热情专业,打消了我的顾虑。
通过查看矫正人员的档案和亲笔写下的思想汇报,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们的悔恨。每个人在犯罪之前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因为头脑发热、侥幸心理、生活拮据却又急功近利等原因走上犯罪的歧途。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七十多岁的村党支部书记。之前是一个兢兢业业的村干部、一个合格的党员。但儿子要求他用职权把村里的地交付给一个行贿的公司。
禁不住儿子劝说和钱款诱惑,他犯下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最终因健康状况严重不良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接受社区矫正。思想汇报中他的字都是颤的,纸也皱皱巴巴,字里行间都体现着追悔莫及。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时糊涂毁了自己一世清白。
来者犹可追,他的经历给了我深深警醒,法律是底线,无论何时,都应对其心存敬畏。
在和司法所所长交谈时我们了解到,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既要监督服刑人员,但又无执法权力,只得苦口婆心劝说。
若服刑人员态度不积极不配合,惩罚措施也是不痛不痒。另外,部分民众法律意识还不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知悔改甚至理直气壮,也给工作人员带来不小困扰。
社区矫正制度发展任重而道远,希望我们的实习调研能发现一些问题,争取为本地区社区矫正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摘自队员实践日志
我们敲开了司法所的门,因为未知,既兴奋又担心。一开门,笑容满面的两位阿姨、两位叔叔接待了我们,和预想的严肃刻板不同,他们非常热情地询问基本情况、安排就餐问题,那些溢出的热忱使之前所有的担心烟消云散。
通过查看“七五”依法治理(普法)工作记录本,我才了解到基层司法所原来举办过那么多普法活动,比如“农民工维权”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活动、“拒绝邪教,从我做起”以及安置帮教活动等。一方面,他们帮助辖区居民增长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在活动中也拉近居民与司法所的感情。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有两个来办理入矫手续的人员,罪名是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从他们与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发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确缺乏法律意识,对于矫正制度也不熟悉,这更让我明白进行普法活动是多么重要。
而我作为一名法学生,也更应该多参与普法,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传播给更多的社区居民和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地为社会作一点贡献。
——摘自队员实践日志
通讯员:黄娟、朱思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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