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祖童)近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聚焦慈善法,开启慈善新时代”暑期调研服务团一行七人来到十堰市救助中心进行了采访活动。救助中心王倬副站长接受了大家的采访。
王倬副站长带领队员们参观了救助中心,并介绍了其基本现状。其主要工作是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履行基本救助义务如基本生活保障义务、基本健康保障义务、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等。工作方式有三种:自主登门、街头询问、对职业乞讨者劝离。救助站积极主动向救助对象提供帮助和服务,同时也帮助符合条件的救助者。
据王站长介绍,救助中心的前身是收容遣送站,这一转变标志着政府对无家可归的人的帮助从强制遣送到让其自觉求助的重大跳跃,更好地体现了慈善的真谛以及我国一直以来提倡的人道主义。目前,救助中心主要帮扶的是一些精神病人和无家可归的人,对他们的帮助也主要集中在提供基本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虽然救助站也会对受助人群提供一些精神方面的治疗,但是由于经费紧张,这些精神方面的帮助无法实现常态化。除了援助主动上门请求帮助的人,救助中心每天会有巡逻的车辆在街道上寻找需要帮助的人,对那些职业乞讨者进行劝退。
王站长表示,虽然救助中心不隶属于慈善机构,它直接依从的法律也不是《慈善法》,而是国家颁布实施的《救助管理条例》,但是他们也会对《慈善法》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学习,使救助中心的管理更加合理,救助更加规范。王倬副站长说,救助站是一个属于受助单位,受到国家专项、地方政府、社会的捐赠,得到帮扶。对救助单位来说本身就是在做一项慈善公益,及时救助无户口,无户籍的流浪乞讨者、精神患者等弱势群体,让这些人有家可归,这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王副站长向队员们建议,大学生社会实践非常有必要,可以经常性地开展。另外,《慈善法》作为一个新生儿,它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包容与支持,而救助中心也会将其作为一个参考性的法律文献进行相关的学习。
将点滴爱心凝聚成慈善的清流,在慈善路上,坚定自己的脚步,踏实前行,相信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公益事业,给公益事业擎起一片真正的晴空!《慈善法》的出台无疑是令慈善界,慈善事业激动的事情,聚焦《慈善法》,慈善新视界我们在努力,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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