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始发于1996年,正值全国第二次严打。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执行枪决的是时年18岁的蒙古族小伙子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
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死刑核准权,是自1983年“严打”开始,从最高人民法院下放至下一级高院手中的。1996年~1997年、2000年~2001年,全国又先后进行了第二次与第三次“严打”。这期间类似的暴力犯罪案件,处理程序大都一致,由一审法院迅速下判,二审法院只做书面审,二审审理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
“呼格案”显然就在“严打”的当口,其办案速度也正符合当时的政治要求“从严、从重、从快”。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这起案件在当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间的成功案例,被媒体大肆报道,相关办案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然而,
这一情况立刻在全国引起震动。尽管当时呼和浩特市警方有意见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但10年前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并且有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对当年呼格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质疑,认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对赵志红的供认如果不能认定,对于呼格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
冤案由此而来。而对这起冤案的调查认定和重审程序的启动却走上了漫漫之路。
最先将此事报道出去的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11月2日,本报记者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见到了汤计。他向记者讲述了8年来5次内参推动“呼格案”重审的情况。
汤计说,他的第一篇内参写于2005年11月23日,距离赵志红落网刚好一个月,多年在内蒙古政法系统的良好人脉让他获悉这起存在巨大疑点的冤杀案,并在获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将情况形成文字,以内参的形式发往北京,“发给谁?”对于记者的提问,汤计保持缄默,“这是机密,不能说。”但他表示当时的多位政治局委员是看到了这篇内参的。
于是2006年的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年的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就在汤计等待有关部门对结论明确表态的时候,
“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就立即写了第二篇内参。”汤计说,
为了扩大影响,2007年汤计写了关于该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客观的报道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呼格案”的重新调查。
随后,《瞭望》杂志根据汤计的内参形成报道公开发表在网络上,成为第一篇关于案件详细的公开报道。“呼格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
汤计在内参中以来自公安部门的4次审讯赵志红时的笔录为证据,证实案件是存疑的。“第一份笔录是在他落网后第四天,即2005年10月27日19点30分至24点50分,在天泽大厦8611房间,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卢海忠、丁利明对其进行了讯问。本次5个多小时的审讯中,赵志红主动交代了长达34页笔录之多的17起案件,其中第29页笔录所供述的第16起案件,就是呼市厕所命案,即‘4·09’命案。
‘4·09’命案现场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房家属区;而早春的呼市,晚八点多钟,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内还没有一丝灯光。即便如此,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两天后的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张健、杲凤存在20点08分至21点34分,再次提审赵志红。这次他回忆作案时间是‘1996年夏天大约五六月份’,并进一步确认公厕是‘南北走向、女厕在南’,通过扼颈碰触被害人头发判断她‘留着短发’,并表示作案后‘怕露馅,就根本没敢打听’。就在本次审讯后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给警方带路,他左转右绕,四处参照,结果确出乎意料。十年前的那个公厕已被推倒,原址上现在早就盖起了楼群,赵志红竟然在该楼群的一个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09’命案案发现场的具体范围。”
“2005年11月11日,10点整至11点30分,在警犬基地,呼市刑警总队的杨山旺、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韩峰第三次提审赵志红。对于‘4·09’命案,他补充供述了在黑暗中用手感觉被害人‘穿着秋裤’,而自己当天是骑车顺着‘二中—五四商场—烟厂路口—钢铁材料厂出租房’的路线回的家。”
“作案细节最为详尽的一份笔录,出现在2005年12月26日。当日11时30分至14时39分,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供述如下: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新京报讯昨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李生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舆论关注而迟迟没有权威消息发布的呼格吉勒图案(亦称“4·9”命案)表示,目前该案正在依法按程序积极地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至于该案何时启动再审,要视复查的具体情况决定。
李生晨还就舆论关心的法院在复查此案的过程中是否遇到阻力的问题说:“我可以很明确告诉大家,法院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和阻力。”
李生晨未回答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细节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在办公室受访时,指着厚厚的呼格吉勒图案的案卷复印件说:“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
他在受访中亦特别强调:“复查过程中,法院并没有遇到障碍和阻力,一切都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然而声称将依法复查好的案件为何一拖八年,公安部领导意见在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要求重新调查4·9案的要求在后,为何4·9案重审一拖8年?昨日(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新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与此有关的人士。“再审程序其实很简单,关键是相关部门愿不愿意启动。”昨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对新京报记者说。
田文昌认为,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之所以没能再审,原因还是在人。他说,案件再审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此前国内多起案件中,均启动过再审程序。案件再审,“检察院可以以审判监督为由提起再审;法院也可以以案件复查缘由主导再审,当事人也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请。”“程序很简单”,田文昌介绍,再审最主要还是在法院。“我认为此案之所以拖延如此长时间,主要还是在于相关部门想不想启动。”
另据记者调查,4·9案久无进展的另一个原因若纠错就会有很多部门受到影响。“事实上,在内蒙古公检法系统内部,不少人已经认定呼格吉勒图确实被冤,但因为如果案件再审乃至平反,这就涉及人员问责和国家赔偿的问题,尤其是人员问责,这才是案件何以久拖不决的关键。”呼和浩特市一熟知此案的知情人向新京报记者如此表述。他表示:如果“4·9”命案再审,呼格吉勒图确实无罪,那么呼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系统当年的办案人员均有错,这其中不少人现已身居要职,他们该承担何种责任?这让体制内意欲推动此案再审的决策者颇费脑筋。
作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滑力加对公检法系统在“4·9”命案中的表现多有批评:当时的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批捕、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等环节也没有把好关,“按照当下的标准,这个案件显然是不够批捕条件的,更不用说起诉了。”
“呼格案”启动重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在甘保禄博客中看到这样的评论: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之所以轰动全国,是因为其办案过程及后续的情节在令人匪夷所思的同时,更让人心有余悸、不寒而栗:1996年4月9日晚,听到附近公厕女子的呼救声后,本是见义勇为、出手救人且及时报警的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呼格吉勒图,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的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认为儿子遭到错杀的呼格吉勒图父母,随后走上常年上访无果的煎熬路,而当年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
然而,2005年,这起几乎要石沉大海的冤杀案却因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的落网而峰回路转: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9年前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对其执行死刑的“4.9厕所奸杀案”。赵志红不但准确指认了当年作案的现场,还在羁押期间,借来看管民警的笔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他在这封申请中称:“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期间内蒙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说“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期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如今,记者又从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和自治区高院多个信源处获得消息证实,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该案能够尽快启动重审,内蒙自治区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
毋庸置疑,鉴于目前已经公之于众的证据可谓“铁证如山”,而且该案再次得到了“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虽然冤死九泉之下的呼格吉勒图不可能重返其父母身边,但获得平反昭雪应该是指日可待的事。然而,人们现在更关心的是如此人命关天的“大案”,当初如何能在证据不足、漏洞百出的情形下经公检法三家的手而被定为“铁案”的?赵志红落网后的主动交代甚至亲笔申请为何会被相关部门忽略和搁置?明显是草菅人命,冯志明为什么不但没有承担相关责任反而获得了意外升迁?在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的程序后,又是谁、出于什么目的,使它在原地踏步了8年之久?……
过去这些年来,类似“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这样的荒唐案件在中国各地已不鲜见:河南赵作海冤案、浙江张高平叔侄俩冤案、云南孙万刚冤案、河北聂树彬冤案、福建的念斌冤案,等等不一而足。他们有些已经死里逃生获得了清白,但有些则如同呼格吉勒图一样含冤而死。这无疑是一个人和一个家庭的悲剧,但它又何尝不是中国法制不健全、民主不到位、信仰不明确、文化不净化而导致的产物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刚刚结束的以“依法治国”为核心议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实在是久旱的中国大地迎来的一场甘雨,而此起离谱荒唐到令人发指的“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之所以现在能重启重申程序,不正是得益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及时雨”吗?
英语有句格言说得好:Better late than never (迟来比不来好)!自“薄王组合”自我毁灭后,重庆市委市政府已经着手为不少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了,也追究了一些当事人,尤其是通过“打黑”而获得升迁的民警,的法律责任;当年一手操办了张高平叔侄俩冤案的“美女神探”聂海芬也被追责。上述包括重庆“打黑”民警、冯志明、聂海芬在内的办案人员只不过是中国政法队伍中的“苍蝇”而已,可他们给无辜的黎民百姓造成的冤假错案却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曾任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这只“大老虎”的口中和爪子上沾满了多少无辜者的鲜血就只能让我们发挥想象力来猜测了。
http://www.dxsbao.com/shijian/110.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