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山东行·志愿环保从我做起
为了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提高村民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7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在张家湾村开展一次志愿环境保护的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的目的意义;二是帮助村民一起策划并实施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措施;三是普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日常举动和环境保护的节日。本次活动进行非常顺利,使实践行动更加有意义。
讲到环境保护,每个人对它似熟悉又陌生,它的定义是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基于对环境保护的主观理解,社会实践团队一行人开启他们的征程。
首先,在村委干部的协调帮助下,村党群服务中心聚集起村民,团队成员马浩田对前来听讲的村民讲解了近年来国家的有关会议内容和环境保护的主要方式和三个新概念:防止污染,防止破坏,自然保护。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的部分会议内容也提到: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其次是由团队成员潘鸣飞和孙鲁飞为村民们提供一些简单又可行的环境保护方案,并且给出充分的理由,获得大家的认可和赞成。其中主要包括(1)空调冬18夏26(2)灯泡换成节能灯(3)垃圾分类不乱扔,回收利用(4)不用电器断电源。第三环节由团队成员丁文静为大家普及一些国际环境保护的节日,旨在通过节日的提醒,让村民们对于环境保护的行动更加自觉和深入。最后由团队成员刘馨钰讲说了环境保护的意义,旨在使村民低对于环境保护更加上心。环境保护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这次活动在让村民们学习的同时也让团队成员们懂得了,千言万语一句话: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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