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盗墓
——许昌学院赴濮阳考古队
今一说考古,好多人第一想到的是盗墓。其实,考古并不等同于盗墓,也不等于寻宝,更不是说考古的人都会鉴定文物。而且,考古并不仅仅只有挖墓,还要考察城址等众多遗迹。
考古,是研究历史的一个过程,它可以补充和证明历史。
河南省濮阳市的“戚城遗址”就是一个城址,对戚邑进行考古挖掘就对研究当时的采邑分封制度有重大影响,它可以证明当时周朝的采邑制度。
“戚城遗址”位于濮阳市区,为春秋时期卫国北部的重要城邑。残存城墙周长1520米,北墙与东墙保存较好,南墙不存。残存最高处8.3米,最厚处16.5米,城内面积14.4万平方米。文化内涵最早为7000多年前。1995年的考古试掘中出土马铃和车马器残件。1996年11月20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泽民总书记在此视察时,称这里是 春秋时期的“联合国”。“高城遗址”位于河南省濮阳县东南部的五星乡高城村南,在黄河故道金堤河的南岸,距离县城约10公里。根据夯土叠压情况,可知该城在东周之前即开始使用。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豫北地区最大的春秋古城遗址。对照《左传》和《汉书·地理志》等文献记载,有关专家初步断定,该城址就是历时388年的卫都帝丘城所在。所以通过考古断定了戚邑是当时卫国的军事重镇,在卫国居于重要地位。而高城则是卫国的都城,为两个城址遗迹正名,也对历史学上的研究加以补充。
“戚城遗址”和“高城遗址”的发现和挖掘,都是通过一步步的猜测和一步步的证实,才得到了今天的研究成果。今天的很多历史的结果都是经过考古工作而得到的,而并不是几乎家喻户晓的盗墓活动。盗墓仅仅是通过某种不正当等违法的手段,对某一处墓葬进行破坏和搜刮,从而得到当时的一些随葬品,之后再进行倒手转卖,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遗址,而且阻碍了考古工作者对遗址的考察,对历史的证实,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行为。
希望今后我们大家可以正视考古和盗墓,不要因为某些影视和文学文化的误导而把考古与盗墓视为一体,要对考古有一种崇敬,对考古工作者报以尊敬的态度去对待,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供稿人:梁宇飞
http://www.dxsbao.com/shijian/124637.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