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精神叫奉献,有一种职责叫志愿。大学生做志愿的真正目的是什么,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通过志愿活动为他人、为社会奉献。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活动。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几乎每个学校都有志愿类的社团组织,社团招募学生们并且组织他们实际走出校门参与到志愿中去。可是这类志愿型社团往往也与大学生的学分挂钩,大一在社团呆上一年,最后拿到一张学分认定表,在社团活动上的这一学分也就完成了。虽然把志愿服务与学分相挂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同学们参与志愿的积极性,但同时,就像一枚硬币有着正反两面,这一做法带来的消极作用需要我们加以重视。
7月,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的几名同学组成了一支名为“红旗飘飘”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小队,去到盐城和南京的部分养老院、养老中心等机构,就“大学生志愿服务饱和度”进行了粗略的调查,并且后续对得到的数据与资料进行了整理与探讨,发现当今大学生志愿服务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志愿服务集中在学校周围以及城市中心区域,偏远地区存在志愿服务不足的问题;各社团组织地志愿时间安排造成拥挤问题,服务内容单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志愿服务的真正目的问题。
“红旗飘飘”小队采访了几名在校大学生,有同学表示,他们学校的志愿型社团存在强制性问题,学校的志愿社团会强制学生们参与志愿活动;也有同学表示,在社团组织志愿活动时,时常存在有同学不愿意做志愿以及挑选相对轻松的志愿任务。一方面,志愿活动缺少大学生的主观积极性作为推动力,另一方面,为了达到志愿活动的要求,学校和社团等制定了过多的不合理规定。虽然志愿的“量”不减反增,但志愿的“质”缺少足够重视。大学生做志愿,更多的是学分要求或者是强制规定在推动,在这些“不合理”推动力的作用下,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以及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得不到很好的培养。原本,大学生做志愿应该是为了帮助他人、帮助社会,给自己带来社会价值以及精神满足,但是在如今的社会中,大学生做志愿更多的是奔着自己的学分去的。
的确,如果没有一些“强制性规定”,从学生数量上来看,可能没有那么多大学生愿意参与志愿服务,但是“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会使得更多的大学生在心理上将志愿服务“拒之门外”,产生消极的厌恶情绪。可以说,大学生的身体朝着“志愿”,而他们的心往往背向着“志愿”。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从精神上提高大学生的“志愿需求”,提高大学生为他人无私付出的奉献感,虽然这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但不能因为贪图眼前的利益而建造一副空架子,不把目光放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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