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也是学校工作的一项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上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件精神,,响应国家对于青少年权利保障的号召,烟台大学法学院“法护青春”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调研主题,走进校园,关注青少年犯罪预防。
8月25日午时12点,“法护青春”社会实践队赴烟大附中进行社会实践。成员陪同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杨科长,一同进入烟大附中进行调研。首先,
成员们先一同对值班的老师发放了调查问卷,了解了老师们对校园暴力和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了了解。之后,我们找到了值班的王老师,询问了现今青少年犯罪违法的诸多问题。
我们了解到,现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复杂且屡见不鲜。犯罪形式越来多复杂化,犯罪手段越来越现代化。随着现代技术的兴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式也越来越智能化,这给预防强少年违法犯罪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也越来越复杂,学校、家庭、个人甚至社会都有可能变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下午4时,成员们完成了调研。经过一天的调研发现,校园暴力如此猖獗的原因主要是青少年身心发展不健全,易受不良文化的影响,加上自身法治意识较为薄弱,不懂法不惧法,常因一时冲动而触犯“禁区”,伤害他人也危害自己的前途。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已然迫在眉睫,急需予以积极应对,本调研队将会在调研全部完成后,制定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易于推广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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