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暑假期间,由山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的赵金彪、邵坤鹏等六名同学组成的平安童行实践队以淄博市张店区的几所幼儿园家长群体为调研基础展开研究。通过对儿童家长群体的问卷调查,了解以淄博市为代表的典型三线城市0-7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现状及家长对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水平。我们旨在我国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的趋势下,让群众认识到使用儿童乘车保护措施的重要性,唤醒家长淡薄的安全意识。就如何提高儿童道路交通防护安全意识的问题做出一份贡献。
“平安童行”实践团响应联合国道路安全十年行动(2011-2020)中对儿童乘车安全的关怀。团队在暑假期间调研淄博市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现状及家长对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水平。团队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分别对张店区三之三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和在银泰城、万象汇两所休闲广场随机抽取的0-7岁且拥有私家车的儿童家长进行自填问卷调研与交流访谈,了解其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认知及使用情况。共取得有效调研样本数据292份,调研样本由不同性别、不同学历、不同收入水平的家长群体组成。其中219位家长(占全部调研对象比75%)为儿童配备了合适的安全座椅,但只有94位家长(占全部调研对象比32%)让儿童每次乘车都使用安全座椅。调研结果能够为推动我国国家级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立法提供全面广泛的参考依据。
通过本次的调查活动,我们认为解决儿童乘车安全问题可以从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意识教育、设置相关法律法规两方面采取措施。在对家长的安全意识教育方面,我们可以将接受儿童出行安全教育列为持驾照的新生儿家长的必选项,可将交警系统与医院新生儿信息相关联,要求新生儿的至少一名家长须在婴儿出生后的50天内到当地交警部门接受儿童出行安全教育,逾期者或者不参加者处以计分和罚款处罚等。在设立相关交通法规方面,我们则必须考虑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儿童乘坐非自家私家车出行的情况,不能对所有情况一刀切,应考虑到儿童安全座椅并非向安全带一样是每辆车都原厂自带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儿童乘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使用安全座椅,违者接受一定的处罚,这样既可以减轻大概率上交通事故中儿童的伤害又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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