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2011年的1月,兰溪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回收原兰溪市群英职业学校(为求简单,下称群英)地块共计4594.7m²的土地。与此同时,兰溪市政府划拨相应的土地用于群英的新校区建设,并明确规定,在供地后三年内完成建设并实行招生,同时在新校区完成建设前无偿租借给其使用。
同年4月,群英与兰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协议,明确约定收购补偿款400余万元,并于半月后按约定支付完毕。但经调查,2014年9月群英的新校区,即如今的兰溪市外国语中学已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然而群英一直无偿租借使用该土地至今。
今年3月底,根据相关规定,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向兰溪市国土局发出建议书,申请群英进行拖欠租金补交与校区的腾空搬迁用以重新开发。
4月与5月,兰溪市国土局三次向兰溪市人民检察院书面递交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最终实现目标要求。群英原土地设施已于限定时间内无条件腾空搬迁,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收储土地的移交手续,群英补交欠款19万余元。至此,流失三年的国有财产重新回归正常管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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