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慎毒笃法,明正景行”赴杭实践团的同学们来到钱江海关驻下沙办事处,了解海关的运作模式以及进出口产品的质检相关设备及检查流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即“关检融合”。因此,今天的钱江海关把杭州地区海关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全市海关业务一盘棋,已初步实现进出口物流的快速无障碍流动。本次走访下沙海关的实践活动,由监管一科高澜科长带领我们了解产品进出口的物流分拨检查情况,并开展了针对海关检验检疫流程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实践团成员们首先以杭州海关进年来查获的走私毒品案件尤其是通过“暗网”、虚拟货币进行的毒品走私案件主题,与海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了解钱江海关缉毒实例,感受当前毒品走私网络化的趋势。成员们也深刻体会到随着经济的发展,杭州空港口岸客流量逐年递增,邮递渠道进出口邮件量不断刷新记录,跨国毒品走私形势十分严峻,给海关监管带来了难度。
而后,高澜科长向我们介绍了企业报关后一系列的产品检查检疫流程,其中包括抽样检查检疫、实验室检验、复验、留验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等等。高科长还将科室刚接到的不同企业不同类型产品的成册报关单交给实践团的同学传阅,同时她具体介绍了法规规定的几类较为特殊的产品的整个检查过程。例如,食品药品报关的前置要求,进口乳制品、燕窝要按照产品种类获得我国国家注册,进口肉类的加工区必须到指定的口岸报关,橄榄油等产品首次检测要提交检测报告……
海关作为跨国经济贸易监管及服务的行政部门,在对于不同国家的产品以及不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问题上,也有特殊的规定。高科长强调日本经过10个核辐射影响县区的食品原料一律不得进入中国市场,哪怕是加工食品也要将原产地标明至具体的县,并通过核辐射检测,这些严格的规定无不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对于民生安全的关注与保障。
本次钱江海关访问,我们感受到海关依法检查进出口货物业务的全面化与专业化,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濒危物种以及打击走私毒品犯罪等等事关重大民生问题上的重要性,以及海关的有效作业对于推动杭州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甲午风云是中华之耻,海关缉毒乃治国重器,我们衷心希望“关检融合”的新海关在历史的新高地上,做更出色的把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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