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许昌市民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认识,贯彻“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许昌学院法政学院“学法用法,与法同行”赴建安区人民法院社会实践队队员们于7月7日下午在学校周边的公园等地方开展了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继7月6日下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讲活动后,许昌学院法政学院“学法用法,与法同行”赴建安区人民法院社会实践队队员们再一次开展了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宣讲活动。队员们首先对周边居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他们对环境保护法的了解进行了调查,通过与他们的交流,队员们发现人们虽然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但在环境保护法方面还是知之甚少,遇到有关的不良现象和不法行为更是不知所措。随后,队员们针对居民们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向大家进行了普及,让许多许昌市民对这一理念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此次法律宣讲,实践队员们将自己所学到的有关环境保护法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更好地使“学法用法,与法同行”得到落实。同时队员们贯彻学习了中共十八大所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了微薄力量。
(供稿人:何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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