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山东大学“三下乡——保护社火”社会实践团队继续前一天的调研,前往长治市潞城市贾村专题采访潞城社火传承人杜同海。
杜同海是山西省潞城市翟店镇贾村人。潞城市民间赛社文化研究会会长,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幼耳闻目染,深受民间社火魅力的吸引。十多岁就开始民间社火表演。成年后热衷于民间社火的发掘、整理、研究。改革开放后,民族民间文化全面复苏繁荣。杜同海如鱼得水,1981年元宵节带领十几名中青年绘制图纸,购制彩绸,按照传统工艺,恢复制作出第一台样板皇杠,增强了民间社火的表现力。此后在每年的春节、元宵节表演,曾多次代表潞城市赴长治参加民间文化展演。2006年被授予“山西省民间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荣誉称号,长治市评为文物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2007年连年评为潞城劳动模范。
上午八点,队员们乘车出发前往潞城市贾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队员们到达目的地贾村,开始了对杜同海的采访工作。
对于民间社火的保护工作,杜同海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随着民族民间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逐渐受到重视的。潞城民间社火也不例外。在前期保护工作中,一没组织二没机构,更主要是没有物质基础。民间社火的整理、保护全凭传承人们对民间文化的责任心和对社火的满腔热忱。为了取得各级各部门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支持,为了再现民间社火异彩魅力,为了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我们走奔呼吁,聘请民间社火艺人,筹集活动资金,付出了大量心血。”同时,他强调,像社火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是研究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目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经制定一些保护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活动,但是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你们年轻人一定要将中华民族的优秀的非物质文化发展、传承下去。
通过今天的采访,队员们对我国古代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传承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尤其是传承过程中的困难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队员们深感责任重大,也更加有信心将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传承下去。
文/康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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