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海阳市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法制教育取得的成果
7月11日下午,烟台大学法学院刑事责任年龄调研队在山东省海阳市展开了初步的社会调研活动,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以访谈的方式展开的,主要目的是切实地了解校园内部法制教育取得的成果以及青少年的不良问题。
海阳市司法局周科长首先带领我们参观了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分为综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四大板块,从基层为人民服务,解决基层问题。随后,我们就此地展开了采访。
在周科长向我们介绍了海阳市教体局于主任和法律服务中心的荣律师之后,我们提出了我们的采访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学校里的法制教育是否取得了有效的成果,对此,于主任的回答是目前海阳市学校的法制教育已经做得很完备了,学校会请专业的人员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和案例,通过各种方法去引起他们的兴趣,跟以往相比,学校的霸凌事件明显减少,公安局所接手的案件更少,足以说明法制教育在学校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是否同意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于主任回应从学校以及教育者的角度出发,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于主任向我们举例,例如最近发生的杀母案,法院不仅不能对其作出有罪的判决,还将其放回了学校,老师们必然会对他产生戒备之心,不敢再去教育他,其他的学生也会去效仿,会做出一些危险的行径。而荣律师从律师的角度出发,并不完全认同于主任的看法。她认为还是要看具体的情节,掌握证据,司法实践上往往都是从保护的角度去出发,不能一概而论。之后,于主任和荣律师一一耐心地回答了我们调研队成员的问题。通过此次采访,我们了解到了学校中的未成年人对法律的辨识能力和学校这一方面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态度,对我们的调研工作意义重大。
在刚到海阳市的第一天,我们的调研活动就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我们的主题研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为我们实践队的成员们增强了信心,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动力。作为个人来讲,收获也是颇丰,不仅了解到了法律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也增强了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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