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大隐
——大隐镇副镇长答团队问
自7月5日起,我校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农学&园艺小分队”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开赴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大隐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基层农村暑期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最近,余姚市委、余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余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本次调研活动重点关注了余姚市下辖基层乡镇的垃圾分类实行状况。
7月5日,团队下午到达实践地点宁波市余姚市大隐镇。大隐,是一处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镇,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建城。大隐文化底蕴较深,有石雕文化(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佛教文化(历史上唐、明、清的寺庙遗迹)和玉文化(天下玉苑)。
到达大隐镇后,团队首先前往大隐镇章山村。在章山村,负责大隐镇教文卫工作的龚副镇长为团队详细介绍了大隐镇的风土人情以及正在开展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且为团队布置任务。
鉴于大学生对本次工作所宣传的内容不熟悉的情况,同学们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尚不明确的相关问题采访了龚副镇长。
在路上,团队成员注意到街边挂满了标语,有的社区甚至已经在街角明显处摆放了垃圾桶,就此现象同学们询问了龚副镇长,宁波市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龚副镇长告诉同学们,目前对单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要采取强化宣传培训、设施设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四项措施,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区制度,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政府部门将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和曝光,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收运单位可拒绝收集、运输其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既是民生要事,也是发展大事。但目前,仍旧有不少市民,尤其是老年人还不完全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无法进行正确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针对这种情况,龚副镇长表示会引导群众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普及相关知识。针对那些老人不理解、不执行垃圾分类,政府首先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其次慢慢引导他们、逐渐让他们意识到垃圾分类的必要性。或者可以和相关的上游企业合作,对垃圾分类的村民进行奖励。
此外,龚副镇长还向同学们普及了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厨余、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可回收物(蓝色桶)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易腐(厨余、餐厨)垃圾(绿色桶)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类动物内脏等。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灰色桶)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铅笔芯、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了解到相关信息后,团队成员尝试填写一份调查问卷,巩固了相关知识,对垃圾分类的具体流程有了更好的理解。基层的垃圾分类困难重重,我们希望大隐镇能早日将垃圾分类常态化,我们为此尽一点微薄之力。
马隆恩
http://www.dxsbao.com/shijian/181607.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