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海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7月12日下午,烟台大学法学院刑事责任年龄调研队去到了烟台市海阳市法治教育基地,由周、于两位检察官带领我们进行了对相关事项的了解,此次活动主要以线下的访谈为主,目的是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相关背景与数据。
我们首先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中设有一站式咨询室与青少年心理咨询师,用于治疗改善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还有用于教育青少年有关于犯罪各项事宜的一站式教育模式。
在参观完以后基地方面还举行了座谈,由两位检察官对于我们的问题答疑解惑。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两位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数据的支持,认为大多数青少年仍然是因为缺乏行为认知能力或者相关法律知识而被他人教唆犯罪,还有少部分是因为家庭所导致的心理因素导致其犯罪。他们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最大原因并不在于他们自己而在于如家庭离异或者是留守等因素,导致其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价值观并且承担着较大心理负担,因而在外界刺激下更容易进行犯罪。在谈及未成年犯的管教制度时,她们认为经过家长、政府等多方介入后,这些孩子多数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正。所以关于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她们仍然保持观望态度。
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小队拿到了有数据支持的结论,即大多数青少年犯罪仍然是因为受教唆或指使、由于自身缺乏相应的认识而进行犯罪。这对我们得出最后的结论有很大的帮助,可以说整个调研过程被推进了一大步,十分令人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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