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同时,“信用浙江”网专门开辟失信黑名单专栏,其中包含个人名单与企业名单。7月17日上午,湖州师范学院“征信促发展,守信惠一生”暑期实践团队赴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围绕“个人失信”对工行的梅凯同志进行采访。
据悉,浙江省发改委出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信用的修复提出明确的条件。事实上,失信群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恶意失信的人,对征信毫不在意;另一类是意外失信的人,因对征信缺乏了解与重视而做出失信行为。浙江省《办法》的出台无疑为意外失信的个人提供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引导失信群体通过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主动改正失信行为来消除信用的劣迹,从正面上起到减少个人失信的教育作用。
从梅凯同志介绍可知,银行设有相关的个人征信体系,对征信工作进行负责与管理。对于有失信行为的客户,银行也将视其失信程度,给予不同业务办理服务。“曾有一位客户前来办理房贷业务,因他有过信用卡逾期的失信记录,原则上我行不予发放贷款。”梅凯同志举例解释,“但这位客户是因为疏忽忘记还款,并提供了相关事实与证明,符合相关规定,所以我行给予通融办理。”
作为最早构建信用系统的省份之一,浙江省征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其他省市有着指导作用。此番浙江省对于失信个人的“网开一面”,鼓励失信群体改正失信行为,从根本上减少个人失信的发生乃至逐步杜绝,从而建设诚信社会体系,共筑信用浙江。
通讯员:汤晓晨 张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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