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惠及无数中小企业的法律自修改以来已经走过近两个年了,这次,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情况调研队来到了临沂市沂南县,对中小企业的典型代表鑫利石英砂厂进行采访调研。
从谈话中了解到,鑫利硅砂经过几年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在在涉及政府采购问题时,董事长谈到由于中小企业的数目太大,良莠不齐,导致政府筛选企业难度大,很难公平有效地从中小企业中选取一家企业进行合作。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但是对于中小企业,有不同程度的流动资金压力大、融资困难等情况,政府采购项目回款快慢会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政府占主导地位,项目回款的时间有不确定性。个别情况要求企业开具“中小企业证明”类似的无法实际开具证明等,影响中小企业申报政府采购项目。
在市场准入方面,通过采访我们发现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人们更倾向于规模较大的老牌企业,中小企业主要依靠价格优势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董事长也谈到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小企业对依托于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各类公共服务需求规模将爆发式增长,对精准化、定制化、便捷化、特色化等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政府应给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大关注、更大支持。
对于该问题,调研队的队员们提出了自己的理解,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今年来,国家通过建立公平开发透明的市场规则和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推进市场体系完善,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二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三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第三十八条制度是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新增的内容,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新兴市场主体成长,推动创新、稳定就业,为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有序竞争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情况调研队将讨论所得出的结论与尚未解决的实际性问题一并记录,在走访中小企业局、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时提出相关问题。期望,有更多的目光可以关注到中小企业,给这片广阔的黑夜一点温暖和力量。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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