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作为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关系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活力,在社会经济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的背景下,我队坚信,法律制度落实的怎样,是否需要补充完善,这对当前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不言而喻的现实意义。
过去的几天里,我们到访了鑫利硅沙有限公司,山东金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也去到了税务局,工信局下设的中小企业部,用问卷和座谈的方式开展了我们的调研,感谢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我队的调研工作,调研过程比较顺利,长途奔波的劳累终被有所收获的欣慰冲淡。
在对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走访和调研过程中,我们有幸与不同的企业家和公职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能聆听企业家们艰难的创业历程与公职人员的在服务工作中做出的种种努力,对于正在试图逐步认识社会,融入社会的我们是弥足珍贵的。
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的法律条文,在理论上有了基础的架构,而在实际的调研中,我们发现,从理论到现实的转化比较困难,《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一部纲领性法律文件,由于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有差异,落实到政策层面时也会表现出不同的措施。
企业方面,我们走访的多数企业都表示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知之甚少,在我们的访谈中,附带也额外的起到了普法的效果。企业普遍反应,在当今的形式下,企业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落实该法律的配套设施尚有不足,中小企业家在维持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举步维艰。
政府方面,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有着量大面广,行业众多的特点,在针对中小企业制定帮扶标准时出现了很大的困难,每个企业都有着不同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制定标准时,很难给出一个适合所有企业的指标,难免会出现些许疏漏。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质量良莠不齐,无论是运用信息公示,电话连线,宣讲等何种方式,普法与宣传的工作都无法一步到位,而是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也运用自身优势与所学对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暴露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理论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在接下来的调研活动中,我们也会不断改善和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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