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纠纷调解调查队:七月之火情暖恩施 纠纷调解惠及民众
7月22日电(通讯员 徐紫燕 崔丽莎) 为深入基层了解中国农村纠纷调解现状,7月6日至7月11日,湖北民族大学农村纠纷调解调查队在恩施州进行了为期6天的暑期社会实践调查。
通讯员 黄晶灿摄7月6日至7月7日,农村纠纷调解调查队来到了恩施州三岔乡犁子坝村。在村委会,调查队与相关村干部进行了一场座谈会。会议上,调查队员阐述了本次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该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介绍到,恩施市主要采用网络化区域化管理和村级调解。驻村干部谈到,“纠纷调解是在精准扶贫框架进行的,通过下去负责制,我们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百姓生活状况。在实际处理案件中,我们要做到情与法相结合,才符合农村现状 ”。
在入户采访中,调查队了解到农村纠纷主要是赡养老人、土地纠纷和邻里纠纷 ,大部分村民会选择自行调解与找村干部;当事态恶化时,一般再选择司法途径解决。
通讯员 黄晶灿摄
7月8日至7月9日,调查队来到了六角亭办事处高桥坝村,采访了相关村干部与村民,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当地是一个城乡结合部的村落,个体工商户之间,村民与工厂之间矛盾爆发比较高。
通讯员 黄晶灿摄
7月10日至7月11日调查队来到了沐抚上营村,调查队首先联系了当地村委会,对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采访中,综冶专干谈到:“沐抚调解模式主要分为五级 组长 驻片干部 村委会领导 处事处综冶办 司法途径,在具体调解中,我们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要求与每一级提出的调解意见。在沐抚,一般土地纠纷比较多,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2015年后土地确权遗留下许多界限不明确问题,旅游开发景区与农户对于征地的矛盾。”优秀组长提到:“对于村里的事务,首先要按照村规民约执行,其次是依据情理劝解。”
通讯员 黄晶灿摄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调查队进一步了解了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运行和在农村地区施行的现状,总结该机制在农村地区实行的经验与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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