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暑期实践更好地实行,以及建立在更深入了解禁毒的基础上,能够禁毒主题的宣讲起到帮助,团队提前联系好了苏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约好时间进行采访和调查。2019年7月13日早上7点苏州禁毒防艾宣讲暑期实践团队从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出发,于上午9点抵达,在获得同意之后,领取临时出入证在门卫的带领下,到会议室等待。
我们有幸采访了苏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布所长和刘队长,向他们询问有关毒品以及戒毒所管理机制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在谈论过程中了解到,苏州有社区自强服务社,有四百多名专职社工,相当于辅警,不是公安,对第二次吸毒人员进行戒毒。戒毒所是对第三次查获的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隔离。苏州的主要禁毒宣传为禁毒支队,对学校、社区一些宣传,针对627工程的一些禁毒活动实施。
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
1、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3、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近年来在国家宣传政策下,逮捕吸毒人员逐渐降低,苏州市禁毒防艾宣传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且苏州户口占全市总抓获人数不到三分之一。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吸毒人员的无所遁形,不法分子研制出了新型毒品。
接着在布所长和刘队长的带领下,参观隔离区。整个防护极其严密,安保系统也很完善,监控同步到公安。对吸毒人员中患有艾滋病的同时进行隔离,另有残疾等身体健康隐患的人员增加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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