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社会保障,了解预防现状
——浙江大学医学院赴台州市尘肺病调研实践队实践记录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号,浙江大学医学院赴台州市尘肺病实践调研队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采访,并且向该县部分普通民众发放了问卷,进行了调查,了解了尘肺病工伤等级的相关鉴定和赔偿,以及普通民众对于尘肺病的认知水平。
通过对社保局的采访,我们了解到尘肺病的诊断和鉴定需要用人单位配合诊断机构,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职业病的鉴定中起最关键作用,缺乏合同会阻碍职业病的鉴定。如果劳动者和企业在职业病鉴定中发生争议,比如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在岗时间等,当事人可根据《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尘肺病的伤残等级可以被分为七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当事人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和不同程度的赔偿。对于经过确认后的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并且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对于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一年过后,该人的尘肺病伤残等级可申请重新评定。
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尘肺病知识目前尚未被普及,且该病在仙居县的发病率较低,大多数年轻人对这种职业病较陌生。就某种程度而言,某些尘肺病患者也没有意识到该病的严重危害,缺乏对法律的认知,找不到自我维护的途径。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普通民众对于尘肺病的熟悉程度和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学历越高,对于尘肺病的了解程度越高。另外,不同职业对于尘肺病的认知也不同,医疗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对此的认知程度较高,而其他行业则并未获取相关专业信息。
普通民众往往是通过新闻娱乐、广播电视、网络和学校教育这些渠道来获得相关知识。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的宣传渠道在这方面有所缺失,调查发现几乎所有人对于这种疾病都有了解的热情,这或许启迪我们可以增加公共宣传力度,以加强普通民众对于尘肺病的了解。疾病知识的普及是为了更好地预防,获得相应的知识以后,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就能在平常的工作中更加注意个人防护,也就能更好地落实“八字方针”。
通过本次的调查研究,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了尘肺病伤残等级的诊断、鉴定和分级,以及如何从法律层面上维护尘肺病人的基本权益的方法,体会到了国家对职业病的重视及保障。而问卷则启示我们应该提高尘肺病相关知识在整个社会层面的普及程度,以加强普通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贯彻“健康中国”的理念,真正地改善每一位公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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