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新县,感受绿水青山
——法学院“秉法”实践队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到,乡村振兴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
新县县委、县政府也一直致力于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十大行动”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在近期召开的新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上,县委书记吕旅指出,两项工作互为表里、密不可分,均是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重点工作。做好这两项工作一要咬定目标抓推进;二要压实责任抓整改;三要硬起作风抓提升。
“秉法”实践队在新县已经呆了十二天,见识了新县县城和乡村的美丽风光。为进一步调查新县水环境保护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实践队于7月18号来到杨冲水库进行实地察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跋涉,实践队员终于来到了村民所说的水库。站在整齐宽敞的水库大坝上向远处望,可以看到十分清澈的水面,目光所及的绿意盎然的山坡,以及坡上时不时的车辆和行人。实践队员向水库管理人员了解到,这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供水、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依照国家《防洪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杨冲水库属小(Ⅰ)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设立安全渡汛责任制,包括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巡查负责人。水库的水质管理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敢有一丝一毫的疏忽。
队员前往杨冲水库
事实上,新县一直重视水库管理工作,尤其是小型水库的规范化管理。对于新县重要的饮用水源之一的香山水库,新县县委、县政府更是注重其水源地的保护。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一方面,积极学习其他水库水源地保护的示范性做法和经验,结合新县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将香山湖水源地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水源的意识。
此外,关于进行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县长夏明夫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县委、县政府近期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河道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同时要做好相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科学确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标准和技术工艺、加强乡镇人工湿地日常管护工作等,提高群众治污意识和参与度,共同创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环境。
水库周边环境
水库周边环境
通过实地考察及对相关工作的了解,实践队员认识到:新县呈现给人们的绿水青山,是在新县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落实相关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协同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良好的生态环境能惠及全体人民,不仅让人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让政府拥有更多的成就感。
实践队在水库前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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