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源于实践,历史记录延续表现,民间基础特色流源,经济全面社会发展,文化熔铸民族活力,维系国家和平统一。
为更深刻了解苗疆文化,“AG赴花垣县精准扶贫观察团”七月十二号前往花垣县广播电视台进行苗族文化调查。在我们表明来意后,非遗保护办公室的干部很热情地招待了我们。并有幸见与花垣县文化馆老馆长-简隆军先生进行交谈。
(简隆军先生与观察团成员进行交流沟通)
简老跟我们讲了现阶段花垣县的基本情况:现在花垣县人口为31.5万人,其中苗族人口达到77.3%,所以花垣县是个苗族居住县,同时花垣县还是革命老区和国家重点扶贫的县城。所以民族文化是相当厚实。
我们从简老的讲述中得知非遗工作是指民间文化文明工作,随着201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花垣县对于苗疆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越发的重视,始终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努力展示苗疆文化独特魅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苗疆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
(优秀苗疆文化)
现在花垣县非遗办公室目前的工作是通过普查乡镇去进行非遗保护工作。我们了解到现在整个县有518个非遗项目。十大非遗分类。通过现在十多年的努力,现在花垣县内里面有一个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苗族赶秋已经列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名录代表性民族文化,5个项目——苗族古歌,古舞,苗医,苗药,苗族服饰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名录,12个项目是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35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41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随着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指出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最核心的保护。而在花垣县内国家级文化传承人有2个,省级8个,州级26个,县级201个。花垣县政府也对这些传承人有了相应的政策扶持,通过科学记录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为传承人收徒传艺、传承传习提供必要条件;尊重传承人的再创造权利,不轻视不贬损传承人的文化创造;维护和保障传承人受教育的权利,开展交流合作的权利。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观察团成员与简隆军先生合影)
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从简老那了解到花垣县作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蚩尤文化研究基地。之后花垣县政府和文化局在之后的发展中将以苗疆文化为基石,各个职能部门协作发力,打破区域界限,实现整体规划——非遗保护职能部门需要积极推进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工作,制定周密计划。与旅游管理部门协商,帮助传承人将开发的产品入驻旅游景区销售。与税务部门协商,为非遗生产性保护企业减少税收。与工商管理部门协商,为非遗生产性保护企业的经营销售提供便利条件。另外,文化的产生、传播无地域界限,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各地区的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打破地域行政区划的界限,加强覆盖于不同地区的同类非遗项目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同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联合保护和开发。然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非遗保护工作,整合地域自然与人文资源来规划地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方略,实施地域民俗民艺文化的产业化建设,提升行业的文化附加值,打造区域的艺术氛围与气质,扶持与保护地域文化与非遗生态。政府积极投资非遗保护的文化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以此带动更多的企业家提高文化自觉意识,对文化产业的前景产生信心,投身于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工作。最后依托文化旅游产业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依托于文化旅游产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生产性保护,使之活态传承,持续发展,才能够使非遗资源由被动保护到最终的主动保护和自觉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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