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党大八大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党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乡村,同时振兴乡村,对村(社区)居法律顾问制度更深入,全面的研究,7月3日,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7位学子组成的大学生团队—锦鲤小分队,在杜承秀老师的带领下前往江门市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宣传与深入的研究思考、对该制度进行课题调研活动。7月4日江门行第一站是江门市司法总局,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杜承秀副教授、江门市司法总局吴火亮科长、科长秘书兼广海法政院优秀毕业学子谭栋添出席参加此次访谈会。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锦鲤小分队先拜访江门市司法局参观江门市司法局日常工作场所,届时吴科长和秘书发放江门市村居顾问制度的资料借大学生团队阅览。
大学生团队通过查阅该资料,得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主要目标为:1.法律服务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法律服务)。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利益。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随后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与江门市司法局吴科长和谭秘书召开了座谈会,探讨一村(社区)以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优点和有利于广东省发展的地方,指出该制度响应了近期十九大中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让基层群众更接近法律,更快捷的寻求到法律帮助,同时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为基层输送更多的法律人才,提高人民群众的普法律,在实行该制度的近几年,基层工作人员的反馈中,驻村(社区)律师在村里(社区里)的开展宣讲会力度每年都呈上升趋势,在基层就能解决掉的法律问题也在逐渐增多,随着制度的越来越完善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有了大大的提高。
对于调研团队带来的关于村居法律顾问的薪酬问题,江门市司法局吴科长表示:其希望能够增加村居律师的薪酬,以此来刺激村居律师的积极性,同时江门市司法局还有独具江门特色的“立功”办法,用立功的方式奖励村居律师额外的酬劳,且让村居律师更好的更自发的去为基层服务,村居律师也会渗入居委会、村委会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的换届、协助村居做出管理自治活动、开展法制法律学宪法宣传、甚至是一些简单的起草章程等等。
座谈会的最后,江门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广东海洋大学学子的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了美好的祝福,认为这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们“走出门”是有莫大的好处,同时鼓励各个高校去江门市司法局多开展此类调研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推荐学生团队去江门各大司法局调研社会实践,建议去基层了解实践调研,在实践的同时宣传,进行基层实地的社会调查,以点带面的去搞清楚该制度的发展状况和现状,清楚的认识该制度的优点缺点,根据所实地的调研和文献来提出一村(社区)一律师制度更好的建议与反思思考,找到相应对策,完善制度使其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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