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了进一步探寻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广东实行的效果,7月4日,在杜承秀老师的带领下,广东海洋大学7位学子组成了名为锦鲤小分队的实践团队在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进行了此主题的访谈。此次出席人员有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杜承秀副教授、蓬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赵建初以及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李燕萍。
锦鲤小分队拜访蓬江区司法局,参观司法局日常工作场所,届时赵主任和党组成员发放蓬江区村居法律顾问资料供团队阅览。
在访谈过程中,赵主任介绍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背景以及目前蓬江区进行此项工作的特色之处。
老师和学生们听了赵主任的介绍后,提出关于在开展时的困难、宣传力度如何推广以及居委和村委管理的不同等方面的问题。
赵主任和李股长对学生们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举了法律顾问工作和在某些问题纠纷上如何解决的例子。
总体访谈过程有条不紊,节奏适当,访谈结束后,赵主任、李股长和党组成员表达了对锦鲤小分队实践顺利的祝愿,并与团队进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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