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名烟台大学刑事责任年龄调研队的成员,我与队员们一同参观了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相关法律工作宣传者、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关于刑事年龄责任问题进行了座谈会,采访了大阎家村的村民,参观了青少年法律教育基地,在青岛市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的过程中,我收获到了许多。
我们在海阳市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在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座谈会中,我认识到基层普法教育普及较好,各个学校都有专门的普法教育讲堂,开设了有针对性的法制课,学校内部有专门的领导对学生的普法教育负责,切合学生本身向学生宣传青少年自我保护的知识。学校不仅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也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通过家长会、微信群、qq群、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家长也进行着有关孩子的普法教育,通过多方的沟通交流,力求杜绝校园内学生犯罪、减少甚至根除校内欺凌的情况。我认识到普法宣传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有必不可少的作用,通过普法宣传,青少年能够意识到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非法的,如何用法律工具保护自身的利益,如何用法律防止他人的侵害。借此,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度增高,有了守法意识,可见普法宣传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仍需加强。在大阎家村的采访中,我感受到村民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的认识还需要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仍需要加强,村民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需要继续进行。
在本次的社会调研过程中,我了解了基层群众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认识,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中感悟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决心今后为青少年的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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