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自古以来就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青少年犯罪预防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中国历朝历代也有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责任年龄规定,而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关于青少年行凶作案的媒体报道呈现在人们眼前,我们不禁思索我国现行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对这个问题进行探索,我们组成了一支队伍,走出校园,出发到各地进行实践调查,亲身去了解各地的情况。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暑假一开始就立即着手进行实践,于暑假开始的第二日就前往海阳市,并且当日我们就在海阳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海阳市司法局周科长、海阳市教体局于主任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荣律师进行了访谈。于主任告诉我们,在学校开设的法制教育课的帮助下,青少年校园霸凌的事件明显减少,学校也建立了严密的体系去预防和纠察,一经发现就严肃处理。除此之外,学校也是想方设法去减少青少年拉帮结伙的现象,纠正在校青少年的不良嗜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于主任谈及青少年杀母案的时候,他的态度是同意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因为从一个教育者的角度出发,必须给予他们一些必要的惩罚才能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但是这只是从教育者的角度出发,也只是一部分人的看法,也并不能说这就是正确的答案。此时,我们认识到刑事责任年龄其实并没有一个最合理和最正确的标准,立法者只是设定一个标准便于司法实践,不论降低还是提高刑事责任年龄都会再次暴露出矛盾,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就怕弥补了一个漏洞就会生成新的漏洞,这个问题并不像数学题那样有最优解,你出发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答案也不同,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答案,所以我们也很难再去将刑事责任年龄进行改造或是优化,这样也会失去刑事责任年龄原本的意义,或许便于实践才是设立刑事责任年龄最大的意义,如果对提高一点还是降低一点抓住不放,就像是舍本逐末,失去它本来的意义。
经过此次的实践访谈,我们也了解到,不同地区由于其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的不同,青少年的控制和辨认能力也是不同的,但总的来说极端的恶性事件也是很少的,基本上占得比率非常低,但仅此也并不能得出什么结论。
纵使现在青少年杀人行凶的事例接二连三地暴露在人们眼前,一味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满足人们的报复心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经过几天的实践我们认识到,只有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现在很多青少年的越轨行为都是恶劣的家庭环境和人际关系导致的,他们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我们进行社会实践从根本上是为了服务社会,为了社会解决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学习法律的应当尽到的义务,除了研究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同时进行了普法宣传,向人们普及法律知识。我们去海阳市乡镇进行普法宣传的时候,了解到乡镇的大人们对刑法以及刑事责任年龄这方面没有什么具体的认识,我们便觉得我们的普法宣传有了价值和意义,发挥了作用。虽然工作过程中会有沟通上比较困难的时候,但是我们努力克服困难,硬着头皮去干,与人们热情地交流,把法律知识带到人们身边。
社会实践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亲身去实践,了解社会这个大家庭,和各个成员之间的协作分工,能够获得切身感受,并且对社会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拆分问题,解决问题,然后再把成果应用于社会。身为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与社会接轨的机会,让我们走出校园看到外面的世界,和真实复杂的社会问题。大学生应该进行一次社会实践去开阔自己的视野,树立服务社会的目标,以便将来能够更快地融入社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我们也相信,经过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我们的队伍也会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完善,为社会真正地解决问题。
http://www.dxsbao.com/shijian/224719.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