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队员们想了解更多人对于公交安全的看法和态度,因此队员们在线上发放调查问卷,线下集中讨论,共同分享队员们的所知所得。
在团队的调查中,采访者女性人数超过了男性人数的一倍,18至35岁的采访者占了90%。其次,问题的设置就是关于人们的乘车体验、安全自保知识、法律意识、新闻关注、部门建设等方面。在调查结果中,队员们的发现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人们的态度有偏向性,大多数人认为悲剧的发生是因为乘客交通安全意识浅薄以及社会上对于乘车的安全教育不足。很少一部分人认为是因为司机情绪失控以及公交车上的逃生设施不足。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团队内也有讨论,队员们认为应该从不同角度找原因,不可过度偏激。因为双方都有不足。乘客因没有注意站台而坐过站,乘客有责任,而发现坐过站后,情绪激动抢夺方向盘,这是乘客的错,也是悲剧的致命点。但对于司机,难道就没有做得不足的地方吗?如果这个时候,司机好好的跟这位乘客沟通,摆好态度、和颜悦色,或许危机就能避免。想必大家都有坐过站的时候,这时候人的心是慌的,情绪必然是紧张的,如果再遇到一个言语强硬、横眉冷对的司机,那心情肯定更糟,做出一些无厘头的事情几率更大。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时候,车上没有一个人劝阻,没有一个人上前,这是有多么的可怕。可见,一部分人对于闲事习惯了高高挂起,内心的乐于助人的善念已经被深深掩藏,这也是安全意识的浅薄,危机意识的淡薄的体现呀!安全教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第二,法律意识、安全自保知识的缺乏。在调查中,队员们发现,大多数人对于“乘客妨碍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是违法还是犯罪”并不明确,选择“是违法”和“是犯罪”的各占一半。可见人们对于法律的关注度少,法律基础知识判断不明确。通过了解,队员们知道,“违法”即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被允许的行为,“犯罪”是违反了刑事法律,触犯刑事罪名。所以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犯罪行为一定违法。乘客妨碍司机驾驶是违法行为,但若造成严重危害即构成犯罪。其次大多数乘客不知道如何进行自救自保,这是安全教育的不到位。公交车上都有标示如安全锤、报警器、安全监督电话等知识,人们应该关注,上车后多留心,为自己的安全上一道锁。
最后是民众的担心,以及对于公交安全建设的期望。这些其实相关部门已经在做了,毕竟队员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且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队员们更应该有信心,社会会变得更好。而对于人民大众的队员们,应该做的是尽快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保自救意识、乐于助人意识,共同铸就美好和谐向善的社会。
通过这些问卷结果以及大家的集中讨论,大家的法律意识都有提高,作为大学生,团队成员们走出了象牙塔,接触了社会,贴紧了生活。在今后的日子里,关于公交安全,队员们烂熟于心、不会忘记。队员们也将用自己的行为感染周边人,积极践行,从一点一滴做起,安全践行永远不晚!
(图为团队成员们在公交车站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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