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法学院 王姝楠】“法护青春”实践调研队—内蒙古站
十九大的重要讲话中提到过:“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青少年处于一个青年和少年的过渡时期,既有青年人的朝气,也有少年人的稚气,遇事易冲动,不够理智,再加上法治意识淡薄,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同时,青少年也是一个易于接受、善于学习的群体,他们对这个世界正逐步形成自己的认识和三观,在此阶段,法治教育和规则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9年8月12日,法护青春小分队成员前往内蒙古商都县司法局调研,了解了当地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其预防工作的具体情况。
首先,针对当地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初中生,高中生,失学少年,留守少年。其次,犯罪类型大致包括三种: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具体原因,才能制定及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预防机制。所以,成员着重调查询问了青少年的犯罪原因。概括如下:
第一、 青少年由于年纪较小,缺乏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控能力
第二、 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有漠视法律的心理,无法正确认识自己的恶劣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三、 盗窃与抢劫的对象主要有金钱,手机等,其原因为自己的零花钱不足以支付“去网吧”,“吸烟”等不良行为的花销,因此产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第四、 留守少年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方面缺乏适当的监督和引导,从而形成了不健全的三观,最终误入歧途。
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司法局及法院,对青少年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与教育活动,同时也正在完善当地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模式。具体表现为,分派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常驻各中小学,其中部分工作人员被任命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专门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定期以授课,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进行普法活动。近年来,当地青少年犯罪率总体呈下降趋势,由此可见这一套预防模式效果显著。
经过此次调研发现,对青少年进行及时的法治教育无疑是他们成长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小组成员在调研中学习到了许多有关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经验,中心也会在成员调研结果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自己的预防模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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